招标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餐食加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酒店餐食加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武汉酒店餐食加工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武汉酒店餐食加工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62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85万元/1年。选取1家人员架构设置合理充足、服务资质良好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餐食加工业务服务,具体用工岗位及单项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1)本项目承包方式:根据实际经营用工人数按月发放业务外包服务费用,竞价人的报价应包括日常管理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税费、人员房租、加班费、福利、社保等一切业务外包服务费用。水、电、燃气费用、厨房设施、设备、餐具、食材及员工工作服由采购人提供。
(2)竞价人负责供应酒店早餐、员工自助餐(周一至周五中晚餐)、餐厅日常经营客餐以及酒店员工职工餐(中晚餐)。
(3)竞价人与采购人共同(每周)协商拟定员工自助餐菜谱,竞价人根据拟定菜谱及订餐接待量每天提交原材料采购需求。
(4)竞价人负责酒店厨部清洁卫生和食材保管,与采购人双方共同做好食材出入库登记工作。
(5)竞价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武汉酒店餐食加工业务服务工作。
注:1、以上总预算为含税价,单项人工限价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武汉酒店餐食加工业务外包 | 南航明珠武汉酒店二楼餐厅(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民航里2号) | 1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并盖有发票专用章】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7】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3】日【17】时【0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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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邮编: 43002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女士 , 027-85301116
5.2 监督人: 许女士
联系电话: 027-85300460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南航明珠酒店附属楼二楼业务部】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7-85301116】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武汉南航明珠酒店综合管理部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民航里2号武汉南航明珠酒店四楼】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27-8530046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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