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3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35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肿瘤医院天府院区安防视频监控、门禁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金卡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298号1幢901、902室
被投诉人1: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号被投诉人2:四川省肿瘤医院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
2022年10月28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肿瘤医院天府院区安防视频监控、门禁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35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11月25日,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成都三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胜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截至2022年12月5日,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有:55寸拼接屏、55寸液晶显示屏、数据终端。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产品有:校时服务器、数据终端、55寸拼接屏、55寸液晶显示屏。供应商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内枪型摄像机”的第2项参数、“室外枪型摄像机”的第2项参数、“室内快球摄像机”的第3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指向海康威视。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客流摄像机”的第3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客流摄像机”的第5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指向海康威视。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内快球摄像机”的第2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指向海康威视。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内快球摄像机”的第4项参数设置存在严重不合理性。
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快球摄像机”的第6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指向海康威视。
投诉事项8: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快球摄像机”的第7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快球摄像机”的第9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10: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快球摄像机”的第8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1: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快球摄像机”的第12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2: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室外全景摄像机”的第4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指向海康威视。
投诉事项1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室外全景摄像机”的第10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14: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安防摄像机及配件部分“热成像摄像机”的第4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5: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中心机房设备部分“管理平台硬件”的第7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16: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中心机房设备部分“管理平台硬件”的第8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7: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中心机房设备部分“智能分析终端”的第7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8: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中心机房设备部分“存储设备”的第6项参数设置严重不合理。
投诉事项19: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中心机房设备部分“存储设备”的第7项参数设置存在严重偏向性。
投诉事项20: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监控中心部分“55寸拼接屏”的第5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1: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监控中心部分“板卡式视频监控解码器”的第7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2: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人车追踪业务软件”的第5项参数设置存在偏向性。
投诉事项2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人车追踪业务软件”的第7项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偏向性。
投诉事项24: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人车追踪业务软件”的第13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5: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综合管理软件”的第7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6: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综合管理软件”的第6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7: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AR智能业务软件”的第6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8: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管理软件部分“客流统计业务软件”的第6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29: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品目01-02门禁系统“可视门禁机主机”的第7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30: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品目01-02门禁系统“可视门禁机主机”的第9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31: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品目01-02门禁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的第8项参数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1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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