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3-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胡亚东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长青15138967117
中标公司河南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石伟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2023-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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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用气体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工程 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项目经理:石伟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42048812 | ||||||||||||
3、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0日13时49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变更理由: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间,发现河南春潮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属于资格性评审。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经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后河南春潮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同时确定重新评审后第一候选人河南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供应商得分情况: 2.1投标单位:河南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5分;主观因素评分:57.9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2.90分 2.2投标单位:河南省中北建设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0分;主观因素评分:54.6分;投标报价算分:29.71分;最终得分:84.31分 2.3投标单位:河南凡度建设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0分;主观因素评分:50.07分;投标报价算分:29.83分;最终得分:79.90分 2.4投标单位:河南省鸣兴建设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0分;主观因素评分:50.27分;投标报价算分:29.33分;最终得分:79.60分 3.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15000.00元。 4.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变更公告有异议的,可以 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 ||||||||||||
地址:商丘市宁陵县建设中路 | ||||||||||||
联系人:胡亚东 | ||||||||||||
联系方式:155038709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 ||||||||||||
联系人:王长青 | ||||||||||||
联系方式:15138967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长青 | ||||||||||||
联系方式:15138967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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