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层干部考核线上测评系统 2. 建设内容:中层干部考核线上测评系统 3. 建设期限:60天 4. 服务建设地点:线上 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7.5 万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系统建设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设备(含软件)清单; 1)功能需求 中层干部考核系统,支持学校管理员在PC端后台发起考评,由中层干部在PC端或者在i上商APP登录,录入考评或进行考评。完成考评后,学校管理员可以对考评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2)系统功能模块详见下表:
3) 技术需求 a) 支持整个中层干部考评流程。 b)系统设计应满足大规模用户使用,应满足1000名用户同时使用的需求。 c) PC端采用B/S前后端分离结构,基于J2EE架构,页面采用vue.js开发,不需要另行安装插件就可以支持IE9及以上版本、CHROME、EDGE、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主流浏览器。 d) 移动端支持嵌入i上商APP显示,支持对接i上商APP账号体系打通,一键登录。 e) 具有先进性、可移植性、开扩展性和兼容性,后续可以根据学校的新需求扩展功能。 f)具有安全策略和备份机制,可根据不同的业务要求采用不同的安全措施,保证发生故障时不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各级数据备份机制能够每天非工作时段定时备份数据库。具有相关策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2.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以下所规定的付款计划完成软件的合同价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的付款。 相应付款前,甲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票。 3.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方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功能开发及安装部署,提交甲方验收,验收完成后实际试运行。 2) 投标价格包含综合干部考评系统的开发、部署、培训、维护费用。系统维护期为2年,到期后可以根据甲方需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 3)中标方应该将各个阶段产生的全面、规范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给采购人,而且要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交付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可运行的综合干部考评系统、系统安装使用手册、系统功能模块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并提供1-2次在线培训服务。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投标报价较高者之前。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明细及总价、★建设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9月8日 下午2点(投标代表需到场,请按报备要求,提前2天联系报备入校事宜,报备联系郁老师)。防疫要求:校外人员非高中低风险地区可以进校,因工作需要进校需学校批准同意,对校外人员申请审批入校需72小时核酸,如进校时核酸报告已超过48小时,在校门口需抗原检测阴性后才能入校,进校当天按批准短信提示信息提前准备进校。 招标联系人:郁老师 联系电话:67103257/18721954187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于开标日10点前送至上海商学院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496号综合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 年 9月1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