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鄢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长沙市雨花区石碑大港片区时代阳光大道(刘家冲路-金海路)截污干管工程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在对该项目的工程前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公开固定价比选,通过雨花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企业预选库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雨花区石碑大港片区时代阳光大道(刘家冲路-金海路)截污干管工程前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2.工程类型:市政排水工程
3.建设地点:雨花区洞井街道辖区内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雨花区石碑大港片区时代阳光大道(刘家冲路-金海路)截污干管工程,位于雨花区辖区内,涉及时代阳光大道(刘家冲路-金海路)路段、现状洞裕路、花园路。东段截污干管管径为d1500-d2200,主管长约1266m (含2500x1400污水箱涵总长约24m),路由从时代阳光大道金海路口、现状洞裕路、花园路至洞井路现状圭塘河截污干管,西段污干管管径为d1000,主管长约1514m,路由从时代阳光大道万芙路口至现状洞裕路,最终与东段截污干管汇合;该项目主体管网段,作为一个标段,不包含时代阳光大道与洞和路交汇处跨越长株潭城际铁路段截污干管(即涉铁段管网)的前期设计工作。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发包人业务需求、服务期限及排水规划等要求。
7.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8.承包范围:前期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实施方案)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涉铁段设计优化、对接、配合工作,配保后期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服务、项目报批审批等与前期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9、结算方式:同意以雨花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控制价为发包固定价,结算按照《2023年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雨重办发〔2023〕1号)计算标准及原则,以长沙市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区财评”)出具的前期设计结算评审文件为准。
10、资格要求: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发包方式:固定价比选。只面向雨花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库内的成员单位,如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企业,参加随机抽取。
四、项目金额:发包固定价:87.204万元,履约保证金:/元(由项目单位自定)
五、服务工期要求:25日历天(自发包人正式交办设计任务之日起算,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及相关审批工作)。
六、发布比选公告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8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公共资源服务版块进行网上公示。
网址:(http://www.yuhua.gov. )
七、定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雨花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企业预选库,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企业预选库组别要求:设计(甲级)组。(见设计资质要求)
比选方法:在雨花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企业预选库内且未放弃资格的承包企业中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
随机抽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
随机抽取地址:长沙市雨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二楼1功能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雨花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抽取资格的。
十、其他有关要求:
1.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小型工程预选库内入库承包企业放弃参与抽取资格的,必须在固定价比选公告结束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如未及时告知的,视同自愿参与该项目抽签;
2. 项目建设单位随机抽取定标时,入库承包企业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取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承包企业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随机抽取资格直至清出雨花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企业预选库。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邮 编:410007
联 系 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0731-89702042
日 期:2023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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