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三公司榆林市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主体施工05标熟石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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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3-240005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 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 采购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主体施工 05 标项目使用的熟石灰,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竞标,合同签订由材料所需的施工项目部负责并执行,材料 款支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ZT5 标工程的主要施工任务是出库线路桩号0+000~14+300,即进水塔~12#明流隧 洞(前10km),本标段线路长度14.3km,建筑物包含:进水塔、11#压力隧洞、窟野河 倒虹、高家塔三级站、12#明流隧洞(前10km)。现资金已到位,具备竞标采购条件。
项目地址:榆林市神木市高家塔村
2、竞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主体施工05标 项目建设所用熟石灰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
备注:由于工程设计资料尚未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竞标报参考数量,竞标数量可 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 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 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竞标响应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约2024年5月-2025年4月),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采购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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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需要熟石灰数量、数量将提前2天通知供货人。
5、交货地点: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主体施工05标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技术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应,投标人供应熟石灰不允许大
块、不允许有杂物(柴、草根、树枝等)。
6.1 竞标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 任何缺陷,竞标响应人对此负责。竞标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 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
6.2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货物收合格日开始起算(6 个月)满,质保期满未出现产 品质量问题,按约定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7、计量方式:熟石灰按照现场量方计量,计量单位为“m³”;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 5000m³及以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 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 格的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熟石灰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2021-2023 年)的供货合 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 额为 1 个合同),应具有熟石灰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竞标响应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近三年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或 1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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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
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类纸质文 档、电子文档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为实现本合同目 的而使用的除外)。
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均由乙方 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 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 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九、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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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盖章):开鲁县东来学校
负责人:于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开鲁东来镇东来学校
电话:17547569422
供应商(盖章):开鲁县开鲁镇益友印刷室
负责人:张鸿飞
地址: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民主街(开鲁二中院内)
电话:1751523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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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熟石灰 | 粉状(II 级) | m³ | 2700.000 | |
合计 | 2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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