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1.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9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5
公告正文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吴桥镇 发布日期: 2017-10-12 访问量: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用房。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

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4、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付至审计定案价的97%,余款 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14982.62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8、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结算方式。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二、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20174-2017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账户;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1、公示时间:20171012日至20171018日,报名时间:20171018150017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不退还)

2、报名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

3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20174-2017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招标文件发售:

请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20171019日起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515:30

2、投标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

六、其他事宜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本项目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卫星分理处;银行帐号:32050174776200000159)。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工程开标之日后5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之日5日内无息退还)。

3、本项目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人民政府

4、本公告在中国江都政府网(http://www.jiangdu.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4-8685896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1012日至20171018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人民政府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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