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82]czx[cs]2021004
预算金额53.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涂玲香0599-8913611
公告正文
武夷山全域智慧旅游掌上导游系统项目

武夷山全域智慧旅游掌上导游系统项目

南平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龙岩微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782]CZX[CS]2021004 武夷山全域智慧旅游掌上导游系统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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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8 旅游服务 旅游服务 武夷山全域智慧旅游掌上导游系统项目 系统终端需支持跨平台运行,兼容 windowsmacAndroidIOS等操作系统,且能嵌入到微信小程序以及景区现有平台(公众号、官网、APP等),同时需支持各类APP扫二维码打开。 1 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后端服务端需使用liunx系统支撑,要求能通过负载均衡扩充服务器并发能力,满足旅游高峰期的高并发、大流量的服务需求。 5386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伍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538600.0000)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乙方在收到第一笔款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五九路体育馆4楼

4.3 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并验收合格。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之下,招标文件约定采购要求和规则如下: 5.1.技术框架要求: 5.1.1系统架构需基于B/S架构,采用前后端分离方式开发。 5.1.2后端服务端需使用liunx系统支撑,要求能通过负载均衡扩充服务器并发能力,满足旅游高峰期的高并发、大流量的服务需求。 5.1.3系统终端需支持跨平台运行,兼容 windowsmacAndroidIOS等操作系统,且能嵌入到微信小程序以及景区现有平台(公众号、官网、APP等),同时需支持各类APP扫二维码打开。 5.1.4 系统底层的GIS支撑。 5.2终端功能要求: 5.2.1 GIS支撑:需实现将手绘地图运行于GIS系统中,并将地图与真实地理位置进行对应。 5.2.2手绘地图缩放:手绘地图要能进行自由流畅的放大和缩小,图片加载流畅。 5.2.3游客定位:需实现游客当前位置的实时定位,并显示在导览系统中。 5.2.4景点标记:要能在手绘地图中标注景点名称和位置,点击标记能展示景点信息卡,加载简介信息以及图文、720全景、寻路、讲解播放的功能按钮。 5.2.5设施标记:要能在地图中体现景区内的服务设置,例如卫生间、餐饮点、酒店住宿、救护站、服务点等,需能够根据类型筛选显示以及提供简介、寻路导航功能。 5.2.6边走边听:根据游客当前位置,进入指定的景区范围后,自动播放景点相关的介绍信息。 5.2.7寻路功能:根据景区游玩道路采集信息并输入到系统,实现从游客当前位置(定位位置)到达任意景点/设施的路线导航和距离提示。 5.2.8紧急救援:当用户需要帮助或救援时,可通过系统提交,后台通过短信、语音呼叫通知救援信息和游客地址定位。 5.2.9队伍功能:任意游客可创建一个队伍,其他人可以通过扫码或输入队伍编号的方式,加入队伍。加入队伍需实现队友位置共享、队友位置快速定位、群聊功能。 5.2.10 720全景:所有景点信息卡,需提供720全景预览功能。供游客在未到达景点之前,即可身临其境了解景点景色。 5.2.11 天气预报:系统中需提供景区7天内的天气预报功能。 5.2.12多语言支持:需支持语种切换,终端界面的按钮、景点介绍卡、景点图文介绍、景点讲解音频等,都需支持中文和英文。 5.2.13商家功能:需支持接入外部商城系统,在地图上展示商家信息以及根据距离展示商家列表。同时可以在地图内引导游客进入商家平台进行购物和相关交易。 5.2.14入口设计:需统一个入口,进去后展示武夷山全域地图,展现武夷山所有景区标记,景区标记可并作为该景区掌上导游系统的入口。实现只需扫一个二维码,即可全域游玩。 5.3手绘地图要求: 5.3.1全域地图: ①绘制范围为左上角坐标28.099847,117.623749,右下角坐标27.449790,118.363953, ②根据高德地图13级比例绘制。需根据实际地理比率绘制主要道路并体现武夷山所有景区和旅游村落的位置和形象。 5.3.2核心区域手绘图: ①绘制范围为左上角坐标27.721828,117.921753,右下角坐标27.584372,118.029213,约160平方公里。 ②根据高德卫星地图18级比例绘制。核心区域包含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和度假区,需根据实际地理比率绘制游玩道路和所有景点(风景区内包含所有小景点和游玩线路)以及景区内设施。 5.4硬件设备: 采用云服务器,优质多线带宽,需保证99%以上服务可用率。 5.6后期服务与维护: 5.6.1需能根据景区的景点和路线调整,及时更新系统内容。 5.6.2系统故障需在12小时内相应并处理。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功能项测试 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中的所有功能项进行测试。 6.1.2、易用性测试 6.1.2.1软件进入方式是否便捷, 6.1.2.2软件的用户界面是否友好; 6.1.2.3软件中的提示信息是否清楚、易理解; 6.1.3软件中各个模块的界面风格是否一致; 6.1.4跨平台兼容性测试 测试软件是否能够在不同手机、平板、电脑上正常运行和使用。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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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0 合同签订后,付成交金额的40%。
2 60 系统正式上线验收合格后付成交金额60%。

8 、履约保证金

9 、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 、违约责任

10.1 因景区地理环境、在建筑物内、极端天气、通信设备本身存在问题等客观原因所导致的GPS定位偏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定位信号正常的情况下,出现30米以上的定位偏离,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加以整改,无法整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非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本合同项目内容,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0.5%的滞纳金(按合同总额收取);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10.3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应按招标文件的验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且在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或乙方逾期超10个工作日未申请验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承担不超过20%的违约赔偿金。 10.4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延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0.5%的滞纳金(按每次需支付金额收取)。 10.5乙方应履行首年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维护),若乙方在甲方提出服务需求,乙方48小时内无响应的或在15工作日内无法满足服务需求,可视为乙方怠于履行义务,将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承担不超过20%的违约赔偿金;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乙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2、乙方承诺拥有合同标的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软件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软件或其授予甲方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信息专有权,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3、为推广本项目,乙方免费提供本项目与其他应用平台对接服务;甲方为本项目今后实施后续工程提供便利服务。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数据采集(GPS信息、路线信息、图像拍摄等)。 14.2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具体协助事项另行协商。 14.3乙方在收到第一笔款之日起,于50个工作日内需将“掌上导游系统”初稿完成并上线测试版,甲方需初稿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测试。测试完成后,若甲方有调整需求,乙方再根据需求进行调整,调整完后即正式上线。 14.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汇报进度。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本项目的进度。 14.5、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系统制作费和首年服务器费用总额的40%,21544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至乙方账户;系统由甲方验收合格起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系统制作费和首年服务费用总额余下的60%,32316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至乙方账户;若甲方延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0.5%的滞纳金(按每次需支付金额收取)。 14.6服务器费和系统维护费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相关合同。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16、关于文书送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致确认文书送达可采用电子邮箱送达方式。一方的文书一经邮箱发送,即视为对方已接收并知晓该文书内容: 甲方的电子邮箱为: ; 乙方的电子邮箱为: [email protected] ;

甲方: 武夷山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龙岩微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武夷山市五九中路30号体育馆4楼 住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腾社区龙岩大道中388号A1幢402室
单位负责人: 邓崇慧 单位负责人: 涂玲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9-8913611 联系方法: 185679510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号: 账号: 1371010104002091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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