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业主为广东机场集团佛山高明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人(业主委托管理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使用林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招标编号:ZSJ01-012-54-2023z)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使用林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 老先生 联系电话: 020-360630 49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欧思源、李清、李秋明 联系电话: 020-6635 7238、62718393
三、项目概况: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空枢纽之一,广州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湾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万吨、飞机起降量26万架次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按飞行区等级指标4E,建设长3800米、宽50米的西跑道,长3600米、宽45米的东跑道,跑道间距2200米,相应的滑行道系统等;128个各类停机位、37万平方米的T1 航站楼,以及综合换乘中心、停车楼、货运、机务维修、航食等设施。同步建设空管工程、供油工程、南航基地工程、东航基地工程。
本项目(含机场工程、空管工程、供油工程、南航基地工程、东航基地工程)拟用地1323.24公顷(含场外七块用地41.13公顷),其中林地约950公顷,即14250亩;净空处理临时用地约186.22公顷,全部为林地,即2793.3亩。
(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招标控制价:
最高 招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5915000 元。
六、项目地点:佛山市。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
(一)本招标项目分为 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完成上述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上报工作,沟通、协调各级相关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直至项目通过审批并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收集建设项目工程资料,确认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红线范围、拟使用林地所在的行政区域及与周边建筑物的空间位置关系;收集林地资料,通过数据初步处理,核实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类别、范围、面积及生态现状。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进行外业调查工作,确定项目建设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是否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使用林地的条件。
(3)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及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文件有关要求,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以及招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所要求的相关报告成果。
(4)组织相关材料的逐级上报,及时修改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对使用林地材料相关材料的意见,直至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审核为止。
(5)在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材料通过各区(县)初审后,负责组织相关材料逐级上报申请使用林地,并负责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补正工作,直至取得项目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6)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召开专家评审会,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或组织专家评审会。
2.其他服务内容
1)配合本工程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需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评审及归档要求提供项目文本及相应的电子稿,数量应满足会议评审及采购人需求。
九、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期限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获得正式批复并完成所有合同内容为止。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须将登记资料盖章扫描发至邮箱:liqiuming@ebidding.com并等待招标代理电子邮件回复进行下一步领取招标文件。如邮件未及时回复请致电:020- 66357238。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注:1、投标人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系统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2、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主页中“合作商管理”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在收到购标款(含手续费)后3日寄送。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9:00-11:30、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完成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投标截止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6号开标室。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电话: 020-36063 049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等媒体发布。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