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政府购买“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金额
75.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一家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营销服务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75888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项目技术要求 (一)、5G智能大屏PDA终端技术要求 (1)、▲配置要求 3.1.1、PDA必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3.1.2、网络模式:支持双卡双待,5G,全网通; 3.1.3、操作系统:Android10.0或以上; 3.1.4、CPU:8核,1.8GHz或以上; 3.1.5、存储版本:8GB RAM + 128GB ROM或以上; 3.1.6、显示屏:6.5英寸或以上,色彩16 M colors或以上,分辨率:FHD 1920 x 1080 (373 PPI)或以上; 3.1.7、主摄像头:4000万像素,F1.8光圈,副摄像头:800万像素或以上,F2.2光圈; 3.1.8、电池与充电器:一电一充,电池容量4000mAH或以上; (2)、▲性能要求 3.1.9、具有NFC读卡功能优先; 3.1.10、支持蓝牙型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接入优先; (二)、▲5G网络要求 3.2.1、所有PDA可以和办公固话组成一个VPN网,VPN网内互相通信免费,并可实现短号互拔。 3.2.2、国内5G畅享流量30G或以上。 3.2.3、国内主叫通话时长:400分钟/月或以上。 3.2.4、国内接听免费。 3.2.5、综治E通专网流量10G或以上。 (三、)▲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ISO20000; 3.3.2、投标人在深圳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3.3.3、招标人或其所属集团拥有基础电信运营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和保障 4.1.1、服务保障:供应商应确保终端手机能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替换。 4.1.2、备用机:供应商按照1:1提供备用机,作为维修周转备用机。 (二)、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出项目支持方案,提供的服务至少包括: 4.2.1、指定至少一名客服经理和1名终端售后人员持续跟踪服务,同时安排一名熟悉“网格服务”系统、熟练操作采集终端设备(PDA)的技术人员专门为甲方开展集成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 4.2.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2.3、提供每年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二次评估服务; 4.2.4、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专门值守服务; 4.2.5、巡视服务:提供每月1-2次巡视服务,检测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三)、▲故障响应 4.3.1、投标人须提供24小时的电话热线支持,故障服务的现场响应时间小于3小时,即3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同用户处理各种软、硬件技术问题;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24小时内更换修理完毕,最迟不得超出 3天更换修理完毕。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4.3.2、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3、备件服务:在遇到重大故障,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系统任何所需更换的备件。 (四)、技术培训等要求 4.4.1、投标人应免费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保养的人员(至少2名)进行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 (五)、投入设施要求 4.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在合同服务期限内能正常使用。如在服务期内发生不能正常使用问题,乙方将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除出现以下6点情况,乙方将按售后服务零配件价格收取相应的费用:1、甲方未按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2、甲方在非授权维修机构及其人员维修而导致的故障或损坏;3、未经乙方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维修和改装的;4、甲方未按使用说明书操作或联接不适当配件的;5、甲方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浸水、震裂、摔坏、印刷线路板烧坏等)导致终端设备故障或损坏的;6、甲方使用中造成终端设备的塑料外壳或者其他外部元件折损的。 4.5.2、乙方将为此项目中甲方使用的5G SIM卡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进行免费补换。若属人为过错损坏,则由甲方支付相关补换费用。 4.5.3、根据甲方的需求,免费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保养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提供相关的维护素材,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 4.5.4、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186套终端交付甲方使用。 4.5.5、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项目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4.5.6、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5.1.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 5.1.2、付款方式: (1)按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签订时首付款65%,合同签订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合同结束前三个月内支付尾款5%。 四、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6.1.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电信运营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1.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 6.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7.1.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7.1.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7.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7.1.4、除非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7.1.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1.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二)、合同期限 7.2.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交货要求 7.3.1、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四)验收要求 7.4.1、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合同服务期内累计满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的,且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应部分款项。 7.4.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方才向中标人签发项目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提及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等。 c、服务项目验收履约评价评定为优秀或合格。 (五)、其他要求 7.5.1、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原装合格正品,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软件有序列号的,须提供序列号,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货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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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综合治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组)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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