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编号:2020镇-02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西店)以宁发改(西店)〔2020〕 1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西店卫星城市滨海工业园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对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三期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建设。 项目涉及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新园二路以南市政道路、桥涵、防洪水渠、电力、给排水、路灯、景观绿化等工程。本项目道路工程总面积约 239640 ㎡; 水渠工程总长度约为 1570 米;同时在区域内敷设配套供电、供水、排水等管线基础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 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新园二路以南市政道路工程。 主要包括滨海工业园区三期香岩路(新园二路至新园八路)宽 40m、长约2070m, 工业大道中段(新园四路至新园八路)宽 32m、长 约1495m, 香园路南段(新园四路至新园七路)宽16m、长约1150m,新园二路西段(工业大道至香岩路)宽20m 、长约465m,新园四路(工业大道至香岩路)宽20m、长约420m,新园五路(香园路至香岩路)宽 20m 、长约790m,新园六路(香园路至香岩路)宽 24m、长约760m, 新园七路(香园路至香岩路)宽 24m 、长约740m,新园八路(工业大道至香岩路)宽 32m、长约 385m,规划10m 宽、支路长约 570m,道路合计总面积约 2396405 ㎡。
(2)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新园二路以南市政道路配套工程。 主要包括新园二路以南道路的给排水、电力排管的敷设工程、给水主管工程及给水配套设施工程、配套绿化、交通标志工程的建设。
(3)西店滨海工业园区三期新园二路以南防洪水渠工程。主要包括西店镇滨海工业园区新园二路渠河道整治工程、西店镇 滨海工业园区新园六路渠河道整治工程。水渠总长度约 1570m。
2.3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约31270万元。
2.4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中:(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等;(2)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3)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建设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核等;(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壹个;
2.6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壹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具备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0年4月~ 2020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该凭证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且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2.3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3.2.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监理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8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提交, 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西店交易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5.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银行账号:39753001040021344
5.3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6:00 时前实际到账。
5.4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若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咨询电话:0574-65189173。
5.5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09 时30分,地点为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 B 区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家会
联系电话:55881371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董成浩、潘萍霞、戴太敏
电话:0574-87298907 55717440
传真:0574-557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