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供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供水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供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供水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RZB-2024-100801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北路与化肥东路西北角,总建筑面积91474㎡。地上15层,地下3层,总高度64.2m,地下三层为医用功能房间、机动车停车库兼人防。
2.4招标范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变频给水机组采购包含,设备制作、包装、供货、运输至工地(包含二次转运)、卸、装、指导安装、验收、调试、保险、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与配件供应及图纸中要求完成的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15天内完成指导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负责通过所有相关部门验收。
2.9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发包人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质保期为4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财务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货物制造商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行承诺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分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不良合作
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卫华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17811596
招标代理机构: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杨宇鹏 马丽霞
电 话:0371-69138550 18039577719
本招标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供水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供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供水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RZB-2024-100801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环保北路与化肥东路西北角,总建筑面积91474㎡。地上15层,地下3层,总高度64.2m,地下三层为医用功能房间、机动车停车库兼人防。
2.4招标范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河南医院二期项目及河南省中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项目水泵、变频给水机组采购包含,设备制作、包装、供货、运输至工地(包含二次转运)、卸、装、指导安装、验收、调试、保险、成品保护、验收交付、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与配件供应及图纸中要求完成的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15天内完成指导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负责通过所有相关部门验收。
2.9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发包人颁发竣工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质保期为4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财务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货物制造商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自行承诺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分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不良合作
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卫华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17811596
招标代理机构: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杨宇鹏 马丽霞
电 话:0371-69138550 1803957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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