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0〕24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88号)批准,机电工程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甬交许〔2023〕5000051号)准予,项目业主为宁波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主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余姚上虞交界处,接杭绍甬高速(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终点;终点桩号K14+391.159,位于小曹娥镇人和村,接在建的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小曹娥互通起点;路线全长14.391公里。本工程主线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工程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34.5米,桥梁标准断面宽度34米。主线设置互通立交两处,分别为临山互通、泗门北互通;桥梁13850米,占路线总长的96.2%。临山互通连接线全长5.201公里;工程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25.5米;设桥梁376米/6座,主要平面交叉6处;主线设置2处匝道收费站。
本项目为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包括:主线桩号K0+000~K14+391.159(含桩号范围内互通区)范围内机电工程的通信、收费(不含收费岛土建)、监控、广场照明、匝道照明及供配电系统,智慧高速工程(主线照明及供配电系统、外场感知、主动交通管理、伴随信息服务、宁波北分中心硬件扩容,云控平台上的交通管理和应急子平台落地实施),软件设计、开发、运行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临山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5+201.2)范围内机电工程的视频监控、智能卡口、雷达测速仪、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普通路灯、智慧路灯等机电设备(含杆件基础)、通信、供配电系统、管道管线、窨井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亿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及智慧高速施工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DJL。
监理内容:本项目机电工程(含临山互通连接线)范围内的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不含收费岛土建)、监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照明及供配电系统、智慧高速工程等设施设备的施工监理(包括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及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为1个月,施工期为10个月(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配合工作),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6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6日09时45分】。
6.其他公告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月 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联系人:黄媛瑜
联系电话:13396639968
电子邮件:3877102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8层
联系人:宋珍岚
联系电话:15267875582
电子邮件:nbhyzb@126.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0〕24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88号)批准,机电工程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甬交许〔2023〕5000051号)准予,项目业主为宁波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主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余姚上虞交界处,接杭绍甬高速(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终点;终点桩号K14+391.159,位于小曹娥镇人和村,接在建的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小曹娥互通起点;路线全长14.391公里。本工程主线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工程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34.5米,桥梁标准断面宽度34米。主线设置互通立交两处,分别为临山互通、泗门北互通;桥梁13850米,占路线总长的96.2%。临山互通连接线全长5.201公里;工程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25.5米;设桥梁376米/6座,主要平面交叉6处;主线设置2处匝道收费站。
本项目为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包括:主线桩号K0+000~K14+391.159(含桩号范围内互通区)范围内机电工程的通信、收费(不含收费岛土建)、监控、广场照明、匝道照明及供配电系统,智慧高速工程(主线照明及供配电系统、外场感知、主动交通管理、伴随信息服务、宁波北分中心硬件扩容,云控平台上的交通管理和应急子平台落地实施),软件设计、开发、运行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临山互通连接线(桩号K0+000-K5+201.2)范围内机电工程的视频监控、智能卡口、雷达测速仪、信号灯、电子警察、LED诱导屏、普通路灯、智慧路灯等机电设备(含杆件基础)、通信、供配电系统、管道管线、窨井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亿元。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及智慧高速施工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DJL。
监理内容:本项目机电工程(含临山互通连接线)范围内的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不含收费岛土建)、监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照明及供配电系统、智慧高速工程等设施设备的施工监理(包括相应的培训与测试、施工图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的设计)及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为1个月,施工期为10个月(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配合工作),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6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6日09时45分】。
6.其他公告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月 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联系人:黄媛瑜
联系电话:13396639968
电子邮件:3877102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8层
联系人:宋珍岚
联系电话:15267875582
电子邮件:nbh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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