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承包作业服务内容: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宿舍生活区、停车场、河道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服务范围:负责承包炭河古城景区、景区客厕、行政办公区域、宿舍生活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河道保洁。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项目要求(一)人员配备要求:1、人员配备: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不低于21人。2、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景区的保洁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3、保洁员人数要求:保洁员日常标准15人,景区外围保洁员3人,河道保洁员2人。
(二)保洁人员要求: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2、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3、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成交人负责。4、保洁员任职人员参照《劳动法》用人用工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5、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根据淡旺季及时进行人员增加或减少,且及时调派到位。
(三)作业工具要求:1、要求提供洒水车1辆(手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景区道路日常洒水;垃圾清运车1辆(手续齐全,购买保险,配司机)负责将垃圾拖运至垃圾堆放点;2、成交人负责提供所有服务范围内的日常所需的保洁工具、物料用品及防护用品等,费用全部包含在成交人的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3、河道保洁要求配备救生衣,打捞船只1艘,并配备相关打捞工具等。
(四)作业要求:1、采购人提供垃圾堆放点,成交人将景区内垃圾集中清理到垃圾堆放点;2、成交人有权集中自行处理采购人景区内可回收垃圾(塑料制品及纸制品可回收垃圾),但不可影响本职工作;3、成交人应保证员工的相对稳定,合理调配员工;4、在采购人需要时,成交人应积极服从和配合并根据保洁具体任务及时对保洁方案予以调整和实施;5、在保洁工作过程中,成交人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6、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供成交人工作人员的月度名册及月度考勤情况,考勤以脸谱考勤为唯一依据,成交人应督促员工按采购人要求上下班打卡,成交人有责任在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表,提交采购人审核监管;7、采购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成交人的服务和工作人员出勤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结果通报成交人;8、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工作实行评分制,即:月累计处罚超过30分以上,按每增加1分扣除成交人当月协议服务费100元计;30分以下按10元/分扣罚;9、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工作人员谩骂、打架、偷窃、欺诈、发生劳资纠纷等不文明或可能涉及有损采购人企业形象的行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调整警告,且有权要求成交人对相应的当事人进行调整,直至辞退。如成交人在采购人提出批评、整改意见或警告后3天内仍未作出任何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5%作为经济处罚,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10、采购人为成交人免费提供保洁工作所需之水、电、工具间、古装及厕纸、洗手液等低值易耗清洁用品;11、成交人全权负责派驻的保洁人员的招聘、培训、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及工作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一切责任。成交人应按劳动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进驻采购人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成交人派驻采购人工作现场之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成交人应保证与所聘任的员工签订劳动协议、缴纳社会保险等事宜。因成交人与其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应由成交人协助处理。成交人不得雇佣非法劳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上述行为导致影响采购人企业形象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结果没有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和权利;12、被外派劳动者在采购人指定工作地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采购人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成交人,采购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工单位的相关义务,成交人应负责被外派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1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将本协议全部或部分转包于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成交人承担违约金伍万元。
特别要求:1、所有保洁人员按平均每人每日出勤时间为9小时,平均每月休假4天的标准安排。临时增派的机动人员按保洁人员平均每小时工资数乘以人数乘以小时数进行结算。投标人须在分项价格表中列明保洁人员的平均每小时的工资数额(包含平日不超过15元/小时和重大节假日不超过26元/小时,两项的单独报价,按实结算);2、招标预算总价包含临时增派的保洁人员预算10万元/年,按临时增派人员的实际用工工时按实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此项费用,此项为不可竞争价格;3、招标预算总价包含景区及宿舍区域垃圾外运至采购人指定场所费用14.04万元/年(1.17万元/月),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含此项费用,此项为不可竞争价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黄材分公司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按实结算。
五、服务标准:
项目质量标准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异物;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1、六无:无痰涕、纸屑;无堵塞;无污垢;无污泥、地面无积水;无蛆蝇、臭味;无积尘、蜘蛛网;
2、六净:墙壁、门窗净;间隔净、无损坏;便槽净;地面、立面净;蹲位净;公厕周围净;
3、三好: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公厕水电设备完好;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对景区各区域做好卫生清理及消毒工作,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巡查记录表》,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注:采购人按照以上五大项各明细要求进行考核,每月总分为100分,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每项扣0.5分并按月进行统计。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投标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括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招投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长沙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变化等)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物业管理。(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投标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至招标代理机构。(5)因本项目采购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涵盖到了采购预算里,具体以三年的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因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包含此费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与本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项为准。(6)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7)对于上述项目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或作出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