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w-xlk-2023-00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头工务段特种车辆委外维修服务公开采购二次公告
编号BGW-XLK-2023-007
包头工务段拟定于2023年10月召开关于 包头工务段特种车辆委外维修服务集体议价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车辆修理配件明细表

序号

通用配件名称

各车型配件最高限价(不含税)

备注

工作量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随车吊

叉车

装载机

吊车

升降车

1

机油

185

185

185

185

185

4L

框架协议

按合同约定

包头市东河区或九原区距离本单位10公里范围内

2

机滤

88

88

185

108

46


3

空滤

124

108

268

108

62


4

齿轮油

108

108

108

108

108

2L

5

刹车油

73

73

73

73

73

1L

6

变速箱油

108

108

108

108

108

2L

7

防冻液

73

73

73

73

73

4L

8

刹车总泵

361

433

876

567

433


9

传动轴

876

979

1906

2421

1082


10

大瓦

397

252

670

464

185


11

电瓶

979

670

1082

1185

700


12

发电机

979

876

1391

1494

1082


13

发电机涨紧轮

185

237

361

268

129


14

方向机

1185

876

2421

1906

1494


15

方向机油

73

73

73

73

73

1L

16

助力油

73

73

73

73

73

1L

17

飞轮

670

433

876

876

597


18

分离轴承

216

361

397

319

108


19

空调皮带

88

67

268

155

88


20

空调皮带涨紧轮

129

/

/

191

108


21

机油泵

464

536

876

979

670


22

马达

876

670

1288

1391

876


23

过桥

237


433

361

185


24

前布

371

288

670

670

330


25

前刹车分泵

191

268

773

876

108


26

前刹车盘

494

494

1185

1391

567


27

前轮轴承

155

268

464

670

129


28

后布

371

268

494

670

350


29

后刹车分泵

464

268

464

536

129


30

前减

361

670

2215

1906

221


31

后减

361

670

2215

1906

221


32

后轮轴承

185

155

670

536

108


33

后刹车盘

670

597

1082

979

567


34

后桥油

649

433

865

968

433


35

后手刹布

330

247

670

597

330


36

面片

670

433

876

886

494


37

水箱

1494

979

2730

1906

700


38

压盘

876

670

1185

979

670


39

油底壳

319

258

433

464

330


40

油箱

1494

876

2215

1627

876


41

助力泵

773

876

1906

1082

700


42

修补车身,喷漆

206

206

206

206

206

1片

43

喷油嘴

979

1082

1700

1082

1535


44

柴滤

88

124

330

216

216


45

油水分离器

108

124

268

216

216



具体说明见下。
二、主要事项
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标准要求
1.维修内容:随车吊、叉车、装载机、吊车、升降车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护和小修、事故车维修。维修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使用要求。保证维修质量,严格按照《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修理完成后配件价格按照不高于报价价格进行结算。若车辆修理涉及到非以上报价配件,实际结算价格必须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3.若因维修车型无法使用以上通用配件时,需提前与我单位沟通,更换配件价格必须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4.所有配件价格必须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若配件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我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返还3倍差价。
5.维修工时费不应超过45元/工时。
6.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服务名称、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投标承诺书(附件4)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以上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6、具备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通知书),经营范围: 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含大型货车维修)。
7、提供至少6名修理技术人员资质(职业资格证书或柴油电控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8、要求汽车维修企业须具备经包头市交通局官网公示的包头市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资质,并有检测柴油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设备和能力。
9、提供近三年的维修业绩(维修合同)。
10、要求汽车维修厂维修车间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上,举升机3台及以上,需有封闭式停车场面积1500平米及以上(附生产维修车间彩印照片、举升机彩印照片、房本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房本原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11、要求汽车维修企业所在修理厂需在包头市东河区或九原区距离本单位10公里范围内。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的维修业绩。
三、付款方式
维修费用按月结算,乙方交付合格竣工车辆后,向甲方提供有甲方签字的“维修结算清单”和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全年费用不超过6万元.
四、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其他要求
报价应为到达价,以到达价作为比价依据。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议价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包头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集体议价人的责任
、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9日9时00分(以网上发布时间起计)
集体议价会议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集体议价会议地点:包头工务段
、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靳文超 15304728921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送554648204@qq.com,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
、议价报名表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议价编号

BGW-XLK-2023-

议价采购公告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1:
参与集体议价人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供货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议价公告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议价。
4.参与议价人应认真阅读议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议价资料(后简称报价)没有对议价采购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参与议价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议价采购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议价采购公告(后简称公告)的潜在参与议价人,均应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召开集体议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单位有对公告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参与议价人。
3.为使潜在参与议价人在编写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告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报价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参与议价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参与议价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 5.要求参与议价人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1)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参与议价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6.参与议价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采购单位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三、关于报价文件的说明
1.报价文件以及参与议价人就有关议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报价文件主要构成:议价函;报价表;报价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表:报价人对报价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所需设备生产厂名称。★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不包含增值税)
5.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议价会议确定的最终供货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报价不是选中的唯一条件。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报价物资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报价的物资符合公告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报价物资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报价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份(正副本各一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价人可根据报价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价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价人的公章。
四、关于报价的说明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单位、议价物资设备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对其后果负责。
报价文件必须在采购单位规定的议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议价地点。采购单位和报价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报价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五、关于议价的说明
所有报价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议价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议价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确认报价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报价。
议价的依据仅基于公告和报价文件;与公告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议价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报价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中标。
段管物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报价人的报价,议价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议价信息,采购单位没有向报价人解释的义务。但报价人如报价最低,其报价文件被否决,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向其说明理由。
报价人在议价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议价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选中资格。
报价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有权请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报价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报价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六、关于选中的说明
段管物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确定选中人。对未选中的报价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七、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议价采购公告、报价文件及议价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及路局、段物资采购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需缴纳质量保证金的,一般收取比例为3%,并根据合同条款及履行情况进行返还或扣除。
如选中人违约,按照《包头工务段物资设备质量及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头工务段组织的物资设备议价活动。


附2:
议 价 办 法
一、议价方法。
本次议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 二、报价文件的否决。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报价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价格确认
★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选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报价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报价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将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争,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价格修正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议价过程中,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集体议价采购小组不接受报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报价人提供所需报价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报价文件应按拒绝其报价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议价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议价公告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公告规定对议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报价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4.报价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公告技术要求的。
5.报价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6.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发布一次公告,报价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议价时提交报价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议价;重新组织议价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召开议价会议时报价人满足三家,但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评审,对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报价处理,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报价人(包括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报价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议价时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或经二次公告后),应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报价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报价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集体议价采购小组评审,该包件所有报价都未响应公告要求而否决全部报价处理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在议价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议价。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报价人时,集体议价采购小组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呼铁局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确定中标人。
十二、议价结果
1.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报价人,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报价确定;对于渠道议价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集体议价采购小组可从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报价确定。
十三、议价纪律
1.议价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集体议价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报价人或者报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议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议价工作结束后,与议价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附3:
报价文件格式
一、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编号、报价单位全权代表、报价单位(公章)、日期。
二、格式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根据贵方议价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报价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报价人_________(报价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告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3.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选中者,最低价是选中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4.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公告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姓名、报价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议价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议价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备品备件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报价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4.与本次议价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物资设备报告
1.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2.售后服务。
3.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
4.报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议价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议价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附件1
定点汽车维修厂服务承诺书

参加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有关技术标准及汽车维修工艺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在委外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和安全运行。
1、技术及维修质量保证要求:维修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使用要求。保证维修质量,严格按照《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交货日期要求:按招标方要求的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所修车辆。
3、售后服务要求:
(1)如超出本市及急抢修范围外,按实际价格收取。
(2)车辆在保修期外检修不得高于市场价;
(3)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六个月,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
(4)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六个月。
(5)全年每天24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自治内区域内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市辖区3小时、自治内10小时到达现场。
(6)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且经车辆单位有关人员验收认可。如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维修方接到需方通知后两日内处理问题。
(7)必须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专线。
4、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包头市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和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维修厂承担。
5、保证包头工务段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6、建立投诉制度,接受包头工务段对管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和修车单位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7、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包头工务段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付款方式: 维修验收合格后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要求:中标后,自中标之日起一年内维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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