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河油田修井作业现场电驱蒸汽加热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2022-f159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427-73058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修井作业现场电驱蒸汽加热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2-F159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蒸汽加热主要用于冬季大修、试油作业等现场的井口、循环罐和管线解冻、井场清洁、吊卡工具等清洗,解决冬季低温条件下钻具及罐内泥浆冻块堵塞问题,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2招标范围:为招标方作业施工现场提供电驱蒸汽加热服务,包括电驱蒸汽装置及其现场安装调试、维保维修、加水服务等,本项目计划金额为260万元(含税暂估)。
2.3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工公司各作业现场施工区域。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1)加热器:符合GB/T 10066.1-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
(2)蒸汽发生器:符合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一)。
(3)漏电保护器:符合GB/T 14287.1-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防爆配电装置: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2476.5-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2.5.2技术要求
电驱蒸汽装置为非压力容器类移动式蒸汽发生装置,设备大小控制在10m³以内,可以根据生产需求使用5T随车吊卡车拉运搬迁,全套设备所用仪器防爆等级要求达到dⅡBT6及以上等级,额定排量不低于0.1t/h,额定出口压力不低于0.7MPa,最大额定功率不低于72KW,饱和蒸汽温度不低于171℃,额定蒸发量不低于100L/h,使用时无明火。
2.5.3施工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人所需的电驱蒸汽装置,并提供安装调试、维保维修、加水服务等,满足修井作业现场蒸汽加热需求。
(2)投标人提供符合本招标方案技术要求的电驱蒸汽装置的技术方案,详细说明其构成、工作原理、安装方式及使用方法。
2.6 QHSE相关要求
2.6.1健康安全环境工作总目标为“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有关规定;
2.6.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并办理有关手续,如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中标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处罚、赔偿责任;
2.6.3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较大事故,应及时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2.6.4施工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计量仪器仪表应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有效期内。
2.6.5环保要求:投标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施工过程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投标人对作业产生的污物全部回收。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对该次施工不予结算;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相关要求扣罚施工款。
2.6.6为保障服务质量及服务期间投标人员工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按要求为服务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及时发放提供服务人员工资,要求投标人按照施工所在地区要求为所提供服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费用。
2.6.7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必须为中标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6.8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类证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要求同时具备专用设备制造及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3.3要求投标人自有2t以下、最大额定功率不低于72KW、额定蒸发量不低于100L/h(在最大额定功率下)的电驱蒸汽装置30台及以上。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装置主要部件购置发票的扫描件,主要部件包括防爆配电装置、蒸汽发生器本体、电脑板、控制面板、炉胆、水泵。其中,防爆配电装置需额外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3.4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12名技术服务人员。另外,至少配备2名巡回服务电工,电工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类(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3.5要求投标人具备24小时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到招标人服务需求通知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维保维修服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9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2月2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9468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305805/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招标编号:LHZB2-2022-F159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蒸汽加热主要用于冬季大修、试油作业等现场的井口、循环罐和管线解冻、井场清洁、吊卡工具等清洗,解决冬季低温条件下钻具及罐内泥浆冻块堵塞问题,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2招标范围:为招标方作业施工现场提供电驱蒸汽加热服务,包括电驱蒸汽装置及其现场安装调试、维保维修、加水服务等,本项目计划金额为260万元(含税暂估)。
2.3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工公司各作业现场施工区域。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1)加热器:符合GB/T 10066.1-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
(2)蒸汽发生器:符合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一)。
(3)漏电保护器:符合GB/T 14287.1-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4)防爆配电装置: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2476.5-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外壳保护型“tD”》。
2.5.2技术要求
电驱蒸汽装置为非压力容器类移动式蒸汽发生装置,设备大小控制在10m³以内,可以根据生产需求使用5T随车吊卡车拉运搬迁,全套设备所用仪器防爆等级要求达到dⅡBT6及以上等级,额定排量不低于0.1t/h,额定出口压力不低于0.7MPa,最大额定功率不低于72KW,饱和蒸汽温度不低于171℃,额定蒸发量不低于100L/h,使用时无明火。
2.5.3施工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人所需的电驱蒸汽装置,并提供安装调试、维保维修、加水服务等,满足修井作业现场蒸汽加热需求。
(2)投标人提供符合本招标方案技术要求的电驱蒸汽装置的技术方案,详细说明其构成、工作原理、安装方式及使用方法。
2.6 QHSE相关要求
2.6.1健康安全环境工作总目标为“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有关规定;
2.6.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并办理有关手续,如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中标人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处罚、赔偿责任;
2.6.3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较大事故,应及时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2.6.4施工中投标人所使用的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计量仪器仪表应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有效期内。
2.6.5环保要求:投标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定,施工过程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投标人对作业产生的污物全部回收。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对该次施工不予结算;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按相关要求扣罚施工款。
2.6.6为保障服务质量及服务期间投标人员工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按要求为服务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及时发放提供服务人员工资,要求投标人按照施工所在地区要求为所提供服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费用。
2.6.7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必须为中标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6.8投标人单位需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类证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要求同时具备专用设备制造及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3.3要求投标人自有2t以下、最大额定功率不低于72KW、额定蒸发量不低于100L/h(在最大额定功率下)的电驱蒸汽装置30台及以上。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以及装置主要部件购置发票的扫描件,主要部件包括防爆配电装置、蒸汽发生器本体、电脑板、控制面板、炉胆、水泵。其中,防爆配电装置需额外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防爆合格证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3.4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12名技术服务人员。另外,至少配备2名巡回服务电工,电工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类(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3.5要求投标人具备24小时随时提供现场服务的施工保障能力。在接到招标人服务需求通知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维保维修服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服务,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9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2月23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9468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7305805/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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