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梦县中心】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F+EPC+O)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HBYM-202312FJ-015001001)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7366.5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m-202312fj-015001001
预算金额7366.52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省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徐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海玲130984836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F+EPC+O)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HBYM-202312FJ-015001001)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M-202312FJ-01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F+EPC+O)已由云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2023〕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云梦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建筑面积 37497.10 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F+EPC+O),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融资、设计(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计相关服务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设计配合服务)、采购(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和运营服务。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08 合同估算价:7366.52万元 | |||||||||||||||||||||||||||||||||||||||||
2.3其他:①合同估算价:7366.52万元(建安工程费8050.84 万元下浮 10%为7245.7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120.76 万元) ②项目合作期12年,其中:建设期限为2年(一期在2025年03月08日前实施完成),运营期限为10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资质条件:①投资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融资能力≥3000.00万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②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运营单位:须具备运营管理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500万元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EPC+O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 3.1.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担任即可);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等具有符合本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采购、管理等能力(详见招标文件);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2023年最后两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3.1.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定标办法为票决定标法(票决计分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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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1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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