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4008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采购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屏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厦门帝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7号604单元01 | 1,092,000.00元 | 97.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采购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屏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帝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屏 | 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及高速交警队部一次性设置111台交通安全宣传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以验收合格后起算3年。 | 年 | 我司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1,0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浩 |
评审专家: | 张桂洪 、 林秀英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5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1610?0070?5253?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采购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屏服务项目: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报价人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11月28日(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4008)。
3、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6220[2024]05785。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0591-8709905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