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信息公示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智路14号时代智谷创业园201室
中标金额:28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俊、栾芳、晋英智、彭汉、江天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中标单位业绩: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薪酬制度改革咨询委托服务、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岗位体系建设管理咨询项目合作项目、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体系建设及目标任务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咨询采购项目、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委托服务项目、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体制改革委托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ww.jjq.gov.cn/public/column/6611251?type=4&action=list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ww.jjq.gov.cn/public/column/6611251?type=4&action=lis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开发区富强路69号
联系方式:0553-5968321
2.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df
一、项目名称: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智路14号时代智谷创业园201室
中标金额:28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鸠江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管委会及融创公司现状调研及评估,提供优化体制机制总体方案与实施路径; 2、项目各模块方案具体设计与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包括但不限于职能职责、组织架构、 岗位设置、薪酬体系、绩效考核等); 3、协助鸠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成果落地及顺利推进并实施。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 1、项目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能顺利实施。 2、协助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融创公司完成一次绩效考核实施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俊、栾芳、晋英智、彭汉、江天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中标单位业绩:宿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薪酬制度改革咨询委托服务、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岗位体系建设管理咨询项目合作项目、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体系建设及目标任务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咨询采购项目、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委托服务项目、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体制改革委托服务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s://www.jjq.gov.cn/public/column/6611251?type=4&action=list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s://www.jjq.gov.cn/public/column/6611251?type=4&action=lis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开发区富强路69号
联系方式:0553-5968321
2.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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