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9-19 至 2022-09-26
撰写单位: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00-00490
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76,163.00
最高限价(元):1,476,163
采购需求:查看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工程量清单评审说明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评审,编制情况如下:

.工程概况

抚顺市城区国省道穿镇路段增建路灯工程项目位于抚顺市

.评审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

3.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

4.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5.辽住建建管(2019)16号《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6.辽住建建管(2019)9号《关于发布调整建设工程造

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委托材料价格为造价信息及现行市场价格。

2.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及税金)

2台路灯专用50KVA变台式变电站(含电源箱) 13万元

3.材料暂估价(除税价)

1).路灯集中控制监控终端箱(含基础) 3000元/套

2).截光型金属单臂路灯(含10米灯杆、LED灯具200W、6C5NLE-10A/P+N带漏电的微型断路器等全部组件)

3200元/套

3).单臂太阳能路灯(含10米灯杆、LED灯具100W、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组、控制器等全部组件) 2300元/套

4).单臂太阳能路灯(含8米灯杆、LED灯具80W、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组、控制器等全部组件) 1900元/套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1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项目经理资质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号
联系方式: 024-5387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 024-56675667
邮箱地址: 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2010200001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电 话: 024-566756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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