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证券2023年度IT人力外包供应商库第一次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303-00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 招标公告
  • 光大证券2023年度IT人力外包供应商库第一次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光大证券2023年度IT人力外包供应商库第一次扩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ms.ebscn.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4月18日13: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光大证券2023年度IT人力外包供应商库第一次扩容项目
    2. 项目编号:CG-202303-008-001
    3. 采购预算:框架协议项目,具体金额以采购订单为准。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计划交付时间:按订单需求提供相应人力外包服务。
    6. 采购需求:2023年度IT人力外包供应商库第一次扩容采购,扩容数量不超过5家,具体入库数量视投标情况实行差额入库,当有效投标家数不足7家时,最终入库数量为【有效投标家数-2】。
    (详见项目需求说明书等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2)投标人2022年度至少有三个月内的固定员工人数不少于30人(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或等值外币;投标人近3年内须至少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行业类似业绩;
    (4)前期已入库的供应商本次项目无需再次投标。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 报名方式: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ms.ebscn.com)完成注册,填报企业信息,参与项目报名。
    2.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
    3. 报名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厂商代理资质及项目授权文件等其他必要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3:30。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完成注册、报名、报名材料上传并审核通过后,登录“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ms.ebscn.com/),明确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3:30。
    2.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登录“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ms.ebscn.com/)电子招标系统提交。
    3.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13:30。
    4. 开标地点及方式: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系统网上开标。
    5. 集采中心联系人:赖永华,联系电话:021-22169012,联系邮箱:laiyh@ebscn.com。
    项目咨询联系人:霍振海,联系电话:021-22169500,联系邮箱:huozhh@ebscn.com。


    五、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在报名、投标、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 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 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 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截止领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5. 为防止不正当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项目组成员示意推荐人或推荐单位。
    6. 投标人需要承诺不出现串标、抬标等违反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的行为。
    7. 光大证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将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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