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13436171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2024年高压供配电系统设备带电检测诊断及预防性试验服务”采购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高压供配电系统设备带电检测诊断及预防性试验服务。
2.2 项目概况:为加强我公司电力设备设施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公司电力系统实际情况,通过进行暂态地电波检测,带电超声检测及红外测温,紫外局部放电等检测及变压器油化、SF6断路器微水成分分析、避雷器在线监测、电力电缆交叉互联系统带电回路电阻检测等试验方法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异常及缺陷,避免系统运行事故,确保公司供配电系统长期处于安全稳定运行状态。
2.3 竞争性谈判范围:
序号
检测范围
检测项目及工作内容
备注
1
大渡口厂区10kV
供电系统
1. 10kV开关柜带电检测测试。
2. 10kV变压器及变压器侧电缆终端头带电检测、油变压器带电取油及油化试验。
试验标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执行,及时整理试验数据并出具试验报告,隐患设备需现场告知采购人相关负责人。

主要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检测范围、项目数量清单详见附件1—4。
2
长寿分公司10kV
供电系统
1. 10kV开关柜带电检测测试。
2. 10kV变压器及变压器侧电缆终端头带电检测、油变压器带电取油及油化试验。
试验标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执行,及时整理试验数据并出具试验报告,隐患设备需现场告知采购人的相关负责人。
3
长寿分公司110kV
变电站
1. 110kV电力电缆交叉互联系统带电回路电阻测试(每季度1次,每年4次)。
试验标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执行,及时整理试验数据并出具试验报告,隐患设备现场需告知采购人的相关负责人。试验标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执行,及时整理试验数据并出具试验报告,隐患设备现场需告知采购人的相关负责人。

2.4 检测服务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厂区、长寿厂区110kV变电站、开闭所及附属车间配电房等。
2.5 检测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开始20日内,由采购人确定检测具体日期,中选人在收到通知后协调组织好施工力量,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需按周期检测的项目,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检测周期,按时完成检测工作。
2.6 报价: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所有报价均含6%增值税,报价的范围包括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支出费用以及合理利润,应承担的一切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报告编写费、修改费、资料打印费、利润、税金、相应审查机构评审费、会议费、管理费、保险费、安全措施费、机械使用费、运输费、工作设施、设备、仪器、消耗性材料在实施期间价格变化、人工工资调价、以及所能预见的为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其它费用等一并列入总报价,中标价即为本项目合同包干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7付款方式:本检测项目无预付款,在中选人全面完成检测服务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和试验报告,向采购人开具税率为6%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30日内向中选人支付合同100%的款项;支付方式:承兑汇票。
3.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3.1本服务项目必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1、《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检测管理规定》
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备带电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4、DL/T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5、GB/T7354-2003/IEC 60270-2000《高电压测试技术-局部放电量测量》
6、DL417-2006《电力设备局部放电现场测量导则》
7、DL/T664-2016《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8、Q/GDW534-2010《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
9、Q/GDW644-2011《配网设备状态检修导则》
10、DL/T1250-2013《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带电超声波局部放电带电检测应用导则》
11、Q/GDW1168-2013《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12、Q/GDW11224-2014《电力电缆局部放电带电检测设备技术规范》
13、Q/GDW11400-2015《电力设备高频局部放电带电检测技术现场应用导则》
14、DL/T1630-201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局部放电特高频检测技术规范》
15、DL/T1807-2018《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局部放电超声波检测与定位导则》
16、DL/T2050-2019《高压开关柜暂态地电压局部放电现场检测方法》
3.2检测服务总体要求
3.2.1竞选人按照有关检测规范和技术标准通过进行暂态地电波、带电超声、红外测温、紫外局部放电、变压器油化、SF6断路器微水成分分析、避雷器在线监测、电力电缆接地保护箱带电检测等技术对采购人所列需检测的设备清单所列逐一进行带电检测及油化校验。(设备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
3.2.2 竞选人对检测数据异常的设备进行诊断定位,通过综合分析及多种仪器联合检测等手段进行运行状况诊断评估;根据检测诊断结果,提交综合检测报告。
3.2.3竞选人通过对系统设备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判断检测数据异常的设备和现存隐患问题,若发现设备处于危险运行状态,必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并给出检修建议,以便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3.2.4检测服务开展前、完成后3个月内,竞选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技术交流、以及任何形式的疑难技术问题探讨等。
3.3检测装备要求及质量保证体系
3.3.1所有检测项目必须采用国际主流局部放电检测装置,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合格。并且装置是专门用于电力设备,如变压器、GIS、断路器和电缆等内部局部放电(PD)信号的连续在线检测、诊断及定位系统,同时拥有专业分析软件。
3.3.2设备局部放电的连续检测;采用特高频(UHF)电磁波、AE(超声波)传感器及HFCT(射频电流)传感器进行局部放电检测,能够进行声-电联合检测;局部放电波形测量、显示、分析及故障定位。
3.3.3实际检测装置中可根据需要选用其间的子频段,检测频带的选择应尽量避开电磁干扰,保证检测的信号质量。
3.3.4检测装置最小可测量放电量识别不小于10pC 的放电信号,在量程范围内检测结果应能有效反映局部放电强度的变化。
3.3.5本次检测装置应使用非介入式外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应不影响电缆设备盘式绝缘子结构的密封性能和外壳接地和通流性能;外置传感器的设置原则上应不拆动电缆设备的任何部件。
3.3.6检测装置的装设应满足与附近高压带电部件和区域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产生涉及电源和网络通讯等的安全隐患,不影响变电站其它系统的安全运行。
3.4 检测机具准备要求
3.4.1竞选人提供现场测试的所有检测人员、仪器设施(包括各种测试探头)、耗材及工具等,并负责将仪器设施运输至现场。
3.4.2竞选人所使用的设备应合格,满足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在试验合格周期内。
3.4.3竞选人根据检测方案和检测进度计划在检测前准备齐全,不得因设备准备不齐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3.5检测方案及力量配置要求
3.5.1竞选人需现场情况制订并提交带电检测及绝缘诊断详细技术方案、现场作业指导书及项目流程管理计划,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3.5.2检测中所需的有关材料、技术资料和竞选人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由竞选人在合同签订后、计划检测开始前一周,交由采购人审核并留档。
3.5.3检测力量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因检测力量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3.5.4电气带电检测相关专业技术队伍,应满足相应检测资质要求。
3.5.5竞选人带电检测相关技术人员应充分了解现场设备,并保证对本次服务范围内的同类型设备进行过实际操作不少于二个项目。
3.6 检测服务安全要求
3.6.1检测工作开展前,施工人员及相关工器具、辅材在检测前2天到采购人处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及安全培训(具体日期由采购人提前一周通知),现场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作业资格证确保持证上岗。
3.6.2检测工作开展前,由竞选人现场负责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工作票,并由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优质、准点完成。
3.6.3检测工作开展前,施工方应准备好检测所需工器具、安全器具及相关辅材,采购人仅提供施工电源及施工协调便利。
3.6.4检测服务期间,竞选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人负责实施全过程管理,协助竞选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负责检测工作地点的指引,负责在检测期内的工作安排、安全督查、隐患整改等。
3.6.5检测服务期间,竞选单位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防护及伤害责任,由竞选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违章操作造成各种安全事故,由竞选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7人员及工器具管理要求
3.7.1竞选人检测人员必有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较强的语言组织和沟通能力,负责整个检测工作的开展及协调。
3.7.2竞选人每组检测人员不得单独进行工作,至少两人一组,并在采购人指派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工作地点进行测试;竞选人小组长负责当日工作协调,进度安排,数据记录等工作。
3.7.3竞选人取油人员必有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油化高级工及以上),取油前与采购人设备管理人员沟通,对本身取油部位有隐患的设备不得强行取油,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漏油。
3.8检测成果提交及报告内容、格式等要求
3.8.1检测服务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竞选人向采购人出具并交付正规、合格的全套试验报告(应当完整、真实、准确,能完全的反映待检设备现有状况);签字并加盖试验单位的专用章,按照相关规范分类装订,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给予书面的整改意见;同时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检测原始数据以电子存档方式提供给采购人。
3.8.2现场检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原始档案由竞选人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5年,在保存期限内如果采购人需要,竞选人可随时提供相关副本给采购人。
3.8.3检测报告中应包含局部放电检测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包含制造厂的有关标准)。
3.8.4检测报告中需包含参加测试的人员名字并注明测试日期。
3.8.5检测过程所使用的仪器需要在报告中列出。
3.8.6检测报告中需要记录测试的原始数据及相关的图谱,并对数据做出判断;对存在问题的数据及图谱进行分析,定位故障点。
3.9其它要求
3.9.1本技术要求仅提出了服务的基本需求,需要竞选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采购人提出详细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以及开展本项目的装备、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描述,供采购人竞争性谈判评审之用。
3.9.2竞选文件必须清楚地指明响应技术文件中每一项服务工作应开展的项目名称、实施方案及装备情况等信息;如果不满足技术要求,以“性能差异表”的形式单独列出。
3.9.3对于技术要求的某些部分,竞选人如有其它替代方案或其它修改建议,应在方案中指出其必须进行修改的理由以及与原要求的差别;否则视为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废标处理。
3.10管理考核指标、违约责任、索赔等处理方式
3.10.1在接采购人通知后,竞选人相关检测人员需在当日约定时间到达到工作现场,未到现场考核500元/每次。
3.10.2竞选人因检测设备问题,未能按时完成检测工作的,按1000-2000元/每天进行违约考核。
3.10.3竞选人的工作负责人无故不到现场或未指派临时负责人处罚1000元/每次违约考核。
3.10.4竞选人未按中选合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出现缺项、漏项按200元每项/每台设备扣除合同款,以此类推。
3.10.5竞选人未按要求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按2000元/每次项扣除合同款,以此类推。
3.10.6竞选人禁止操作采购人厂区内任何一次设备,如造成安全或重大设备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10.7为保证检测工作安全进行,禁止将检测服务工作分包或转包给未经安全培训的设备厂家人员,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处罚合同总价款10%的罚款。
注:以上考核和违约责任,除注明从合同款中扣除的以外,其余一律以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
4.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2具备有效期内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竞选人现场总负责人应具备电气试验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如有社保缓交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同满足要求)。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检测作业人员要求:提供≥1名电气试验高级技工及以上,提供≥1名油化员高级技工及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证件复印件或相关网上查询打印证明并加盖公章) 。
4.4竞选人应满足的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从事(含)带电检测工程项目不少于2个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未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未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5.竞选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2竞选人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含)带电检测工程项目项目业绩表(不少于2个业绩)。
5.4本次带电检测诊断及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报价表。
5.5带电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组织计划、技术方案等。
5.6拟投入带电检测相关设备、仪器的配置情况。
5.7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从业资格、技术职称证明、高压电工证等档案信息。
5.8其它有利于证明能够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报价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技术力量、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支撑材料。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以上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竞争性谈判规则
6.1竞选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竞选单位公章。
6.2竞选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竞选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报价要求体现单价、分项报价及总价。
6.3竞选单位请按照清单所列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报总价,根据(实际项目单价*项目数量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的计算依据。
6.4若因采购人原因出现漏项,超出本次统计清单10%以内的项目,不再进行增补报价和议价,竞选人应履行义务,以同等标准完成同等类型的检测和试验内容。
特别提示:严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等;严禁低于项目实施成本价参与竞选、盲目成交;严禁相互串通,哄抬成交价,或不顾及项目质量恶意降低成交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宣布采购无效;其后果和损失由竞选人自负。
7.竞争性谈判办法
参与竞谈的单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满足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总价经二次或多次议价后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因竞选谈判小组作否决处理,导致有效报价人不足三个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所有报价谈判文件。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日9:00时至11点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时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节假日除外)。
8.2报名获取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将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传至1084719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需采购文件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账号等信息。
9.竞选文件的递交
9.1竞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下午 17 时 00 分 。(递交时间: 2024年 09 月 25 日上午 09 时 00 起递交);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办公楼三楼)。
9.2竞争性谈判时间: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后再另行通知。
9.3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9.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系人: 杨老师13436171285。
12.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规部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监督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23-6854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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