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南县板蚌乡2023年里呼等村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491001
预算金额1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安卫国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廷科153685285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南县板蚌乡2023年里呼等村功能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491001
项目名称:广南县板蚌乡2023年里呼等村功能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广南县板蚌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00万元
最高限价:111.948998万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进行报价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提供相关承诺);(2)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允许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及采购人批准同意。 
3.技术负责人:(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承诺);(2)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
4.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3年(2020年-2022年)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情况,并提供相应承诺,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进行管理和支付。
5.其他要求:(1)拟派主要人员: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在采购阶段、施工阶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应提供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0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
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并在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文件递交网址: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进行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成功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审时采用电子评审。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保证金的缴纳:
备注: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224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降幅78.00%。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392000090046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7.2、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板蚌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南县板蚌乡      
联系方式:安卫国/1831440198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系方式:1536852853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廷科
电   话:1536852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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