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GC-20230911-01-01/02/03/04/05;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预算金额:8037940.53元,其中标段一管材(含出水口)采购687583.6元,标段二潜水泵、首部枢纽安装、射频控制器及其配套设备采购412547.00元,标段三变压器及安装采购570000.00元,标段四地力肥及有机肥采购1200000.00元,标段五施工5167809.93元;
最高限价:8037940.53元,其中标段一管材(含出水口)采购687583.6元,标段二潜水泵、首部枢纽安装、射频控制器及其配套设备采购412547.00元,标段三变压器及安装采购570000.00元,标段四地力肥及有机肥采购1200000.00元,标段五施工5167809.93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管材(含出水口)采购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87583.60元 |
二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潜水泵、首部枢纽安装、射频控制器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412547.00元 |
|
三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变压器及安装采购项目 |
1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70000.00元 |
四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地力肥及有机肥采购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0000.00元 |
五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华丰镇 0.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项目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167809.93元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19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 C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站长
电话:0538—5852304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342国道(宁阳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同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彦昆
电话:0538-6981890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46号院内7#楼40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