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华润港悦府悦境项目土方回填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概况:
项目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兴三路以北,融合路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1~8#),社区商业网点(6-1#、7-1#、7-2#)、配套及地下车库】。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工程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即华润港悦府悦境项目土方回填工程】。
4.招标内容:
分包范围:【华润港悦府悦境项目土方回填工程】。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临时道路基础开挖及土方回填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承包范围内素土回填、1:9水泥土回填、临时道路基础开挖等以及现场零星机械租赁、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等所有工序及为完成该专项工作内容需发生的所有准备工作及措施;并达到业主及招标人要求的标准,且投标人施工内容经验收合格为止。
施工期间防尘治霾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包含防尘网覆盖人工费用,防尘网由招标人提供,土方施工期间场内及市政道路清理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土方施工期间因投标人导致建设单位处罚,产生的罚款及工期延误均由投标人承担。
必须配合建设单位及招标人的施工进度及扬尘措施。
投标人承担施工现场的来自各方干扰(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地方民众等)所协调发生的一切费用】。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的“合格”标准。符合总承包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有关质量要求】。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计划总工期35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实际完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为准】。
7.安全文明要求:【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杜绝因公重伤,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年度轻伤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1.2%以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
8.付款条件:【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银行保理,其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指定帐户为收款帐户,工程款转账均需通过该帐户。如投标人须变更收款帐户,应提前十五天以上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造成资金流失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本工程无预付款。
①在投标人按照招标人与投标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审定量的70%(原则上不得超过70%),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分包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②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投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肆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2个月内,在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招标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80%(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80%(合同约定投标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③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一年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0%(包含分包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最终结算总价×(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90%(合同约定投标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④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应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97%(不超过按发包人预留保修金后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应扣款(含应扣除违约金)
剩余3%为质保金,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至投标人。
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每次报送进度结算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与进度结算等额的专用发票,如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税费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②投标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发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招标人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④投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⑤如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若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招标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支付工程款时间和比例,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方支付工程款已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西北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或复印件加盖鲜章上传;
②报名资格审查表(见表1-1);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表1-2);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表1-3,若无需授权,则忽略此表);
⑤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扫描件(有税务局鲜章的扫描件上传云筑网);
上述1-5项资料必须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3.联系人:【刘蕾蕾】,联系方式:【18220305117】,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南角泰维智链中心北楼T1-8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日 期:2023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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