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经开区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9个地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经财采计【2023】002号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公司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招标联系人刘京鑫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媛0731-58610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湘潭经开区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9个地块)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9个地块)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3】002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303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价:38万元,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 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下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仟元整(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 4.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请投标供应商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12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5.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3年3月12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 5.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 6.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 6.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人: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 联系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京鑫 联系电话:0371-52379383 8.2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媛 赵玲 电 话:0731-58610173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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