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澄海公资产权[2023]2号(网)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房产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汕澄海公资产权[2023]2号(网) 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 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
标的名称 | 汕澄海公资产权[2023]2号(网) 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 房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CHCQ2302A003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标的编号 | CHCQ2302A003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金额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470300.0000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3 | 价格单位 | 元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汕头市澄海区 | 挂牌期间 | 13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汕头市澄海区 | 挂牌日期 | 2023-08-09 00:00:00 | |||||||
交易机构名称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机构代码 | 12440515MB2C63540T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方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 | 发布媒介 | 交易平台门户网站 | |||||||
转让方代码 | 12440515MB2D79033C | |||||||||
转让说明事项 | 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房屋建筑面积:176.8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3)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权利人: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1997年10月14日起至2057年10月13日止,现状:空置,评估价值为470300元。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澄海公资产权[2023]2号(网)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委托我中心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编号:CHCQ2302A002;转让标的: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57.36平方米;起始价:426400元;保证金:45000元;加价幅度:4300元。
标的编号:CHCQ2302A003;转让标的: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房屋建筑面积176.8平方米;起始价:470300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4700元。
有意竞买者需查看转让标的物的,请于2023年8月15日17时前与委托方预约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5880492。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57.36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3)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3596号,权利人: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1997年10月14日起至2057年10月13日止,现状:空置,评估价值为426400元。
2、汕头市澄海区文祠西路文辉大厦206号,房屋建筑面积:176.8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3)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权利人: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1997年10月14日起至2057年10月13日止,现状:空置,评估价值为470300元。
三、交易方式
参加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的,务请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区域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入)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88572081。
四、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竞买人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6时整。
2、网上自由报价期:2023年8月23日10时至2023年8月24日10时。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
4、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请竞得人按交易文件要求持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5、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间: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按交易条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联系电话:0754-85880492)。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以上竞买人资格要求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六、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一)竞买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竞价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同时,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转让标的的实际情况、用途、功能及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履行了上述行为,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二)有意竞买者,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
(三)本次交易按转让标的不动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转让。竞买人应认可并承诺按转让标的不动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转让标的的实际状况、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四)竞得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按交易文件要求持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交易条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缴齐全部成交价款的,后果自负。
(五)竞得人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定金,由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划付委托方指定账户,履约定金可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直接缴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六)竞买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因其自身原因终止交易,委托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竞得人自身原因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未按约定时限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存在串标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交易的。
(七)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竞买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若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回保证金的,请速与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联系,查明原因。
(八)转让标的于竞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
(九)转让方在收到竞得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到转让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十)转让标的面积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十一)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二)转让标的水表及电表均已销户,竞得人须自行报装,报装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以上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七、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务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
2、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本中心。
八、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2、委托方: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北侧财政大楼附楼二楼
联系电话:0754-85880492
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交易中心通过自身交易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受让标的及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2023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竞价须知及竞买人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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