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土交网挂告字〔2023〕33号
发布时间:2023-11-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茂名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茂土交网挂告字〔2023〕33号
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WG2023-49;宗地坐落: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4a0238-1、B104a0238-2、B104a0239-1、B104a0240-1;宗地面积:45295.75平方米;土地用途:零售商业;出让年限:40年;B104a0238-1地块指标: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l),用地面积:3549.89平方米,绿地率≥70%;B104a0238-2地块指标: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 :3853.58平方米,绿地率≥70%;B104a0239-1地块指标: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29824.42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B104a0240-1地块指标: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l),用地面积:8071.03平方米,绿地率≥70%(详见茂滨海规条字〔2022〕031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881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63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8812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408522BA0052。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可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清。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需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完毕。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受让方未按照出让合同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定金)。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二)宗地编号:WG2023-50;宗地坐落:茂名博贺洲博美片区BM03-21-01;宗地面积:66803.68平方米;土地用途:零售商业;出让年限:40年;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详见茂滨海规条字〔2023〕055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1511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433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15112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414723BB0023。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受让方未按照出让合同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保证金)。
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3年12月9日9时至2023年12月19日15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起。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开具资信证明的额度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开具资信证明的时点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公告之后至交易结束之前有效。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年内禁止参加茂名市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
3.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确认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10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以及无合法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支付出让成交价款的,均被视为违约。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机构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对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储备机构应重新收储土地并可重新委托出让。出让人可将原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及其关联公司列入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及向社会公布,并自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限制参与茂名市土地市场交易有关活动。
4.凡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在社会保险、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专利)、统计等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有关人员,以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公布的失信主体,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三)首次参加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900/index)办理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绑定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二)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可以查阅规划文件、宗地图等相关图件。
(三)竞买人竞得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申请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请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900/index)查询并下载相关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88783、2288780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