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投标服务注册(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办理)。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具体参见招标文件要求)。
3、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1808/t20180802_13821940.htm。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5、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购买服务后,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交易信息—>延期变更公示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交易服务主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班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窗口递交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6、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7、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