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厂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废旧木材外运处置项目。
2、招标范围:1)厂区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厂区内公路、主要通道、人行道、停车场、绿化带每日清扫、保洁,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具体范围由招标人现场指定)。2)厂区生活垃圾外运及环保处置:平均约558立方米/月。3)厂区废旧木材外运及环保处置:平均约18吨/月。4)3个公厕每日清扫保洁:1号门、食堂及生产部旁3个(含男女)公厕每日清扫保洁。
其中厂区生活垃圾、废旧木材处置量为目前月平均量,后期随生产量变化可能会有小幅波动。
3、项目期限:项目招标合同有效期为3年。
4、项目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02.396万元/年(含6%增值税专票)。
项目采取年度包干承包方式。项目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人工、食宿、服装、车辆、机具、工具、耗材、垃圾袋、垃圾箱、环保密封垃圾斗、垃圾和木材外运及环保处置、质量、安全、管理及税金等。
6、支付方式:本项目以月分摊金额=中标金额/12实行每月结算.
 1)本项目无预付款、无进度款。
2)项目每月质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等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中标人每月初向招标人开具)3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费用(若中标人未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具备经营范围含清洁、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类似服务项目其中一项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2、资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经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且2022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的承接企业或其他较大单位清扫、保洁类似服务项目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查询打印企业信用状况,网站查询流程: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②被重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有控股关系;③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④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⑤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3年9月8日17:00时前均可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办理手续后,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缴款,凭缴款凭据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现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等情形,投标文件一律拒收。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3: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400元(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9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厂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废旧木材外运处置项目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手 机 号:13368357043
电    话:023-65262233人工转8376
七、投诉方式
纪委、监察专员办  023-65093859或 023-65262233-5492
 
以下事项需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其中报价部分应与电子版U盘一起单独装入密封袋,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将视作密封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同时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加盖鲜章,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提供一般纳税人企业证明时,若提供发票,税率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否则将无法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2022年财务报表,有其中之一即可。若投标人选择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除了资信良好证明本身,还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废标;若投标人选择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则在提供三表的同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若无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中的时间,项目名称与金额应清晰可见,并加盖鲜章,若上述关键信息被抹去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提供的信誉证明应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结果并截图,同时加盖鲜章,若截图显示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没加盖鲜章,则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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