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下穿朔黄铁路框构立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NO.1)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p-c082301452263-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段名称: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下穿朔黄铁路框构立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 遗 书
 
序号:NO.1   
招标编号:RHP-C082301452263-1
项目名称: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下穿朔黄铁路框构立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下穿朔黄铁路框构立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修改:
1、投标函附录(2)逾期交工违约金修改为:10000元/天。
2、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做修改,修改后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详见本补遗书附件1。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3.5.3
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本款修改为: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计业绩)”后须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或审查意见复印件。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施工业绩)”后须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
本款修改为: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计业绩)”后须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批复或审查意见复印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施工业绩)”后须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4、问:四电迁改问题:需明确四电迁改所包含内容,经现场勘查,铁路北侧路边存在天然气、石油管道,是否包含在迁改内容里,如不包含请明确迁改时间?
答:四电迁改为下穿铁路框构引起的铁路四电设施的迁改,主要包括铁路通信、信号、电力、接触网四个专业的迁改防护,不包含路外三电设施及油气管线迁改。
5、问:泵站问题:泵站施工内容,站房内是否需安装配电柜、发电机等大型设备,蒸发池具体做法,及泵站场区是否处理?
答:安装配电柜、发电机等大型设备,见泵站电气专业图纸;蒸发池做法见泵站结构专业图纸;泵站场地需硬化;做法见图纸《雨水泵站及蒸发池平面布置图》。
6、问:招标文件P168价格清单说明第1.5.7工程内容不包括铁路专业项目管理服务费、铁路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设备设施代维护费、占用铁路用地补偿费、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全过程技术服务费(含监理)。 请问上述费用应理解为“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还是理解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价格清单各章节其他项目中,不再重复计量”
答:铁路专业项目管理服务费、铁路施工安全监护配合费、设备设施代维护费、占用铁路用地补偿费、铁路运输损失补偿费、全过程技术服务费(含监理)由发包人承担,投标人报价时无需考虑。
                                    
 
招 标 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七)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近1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或铁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或铁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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