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管网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文号:高发改复字【2021】4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号:高行审招标核[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2021年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项目管网工程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各镇(街)。
2.3建设规模:1、地表水厂至配水站输水管道工程:此部分工程中双辛产业集中区至张六庄、泗庄配水站管线为省级筹建工程内容,与其进行衔接后,本项目新铺至配水站输水管道83.04km。2、配水站(地表水厂)至各村输水管道工程:新铺至村庄输水管道54.5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项目(含征迁)管理。主要包括征迁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协助业主进行技术资料管理、工程量审核、结算审核、资金审核、控制工程质量、协助甲方协调项目各相关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工程项目管理;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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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16 09:00至2021-08-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高碑店市团结西路278号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2号楼1215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谢成 | 联系人: | 王欣 |
电话: | 0312-2821342 | 电话: | 010-6331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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