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招标公告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10012270018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尔聪024-240821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焕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1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10012270018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40% 自筹资金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107112.82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全运路站~航空产业园站):该项目线路长9.3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沈本大街、高深东路、全运三路、市民广场、科技园、航空产业园6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市民广场站(与十号线换乘),平均站问距为1954米;设停车场1座,占地23.16公顷;设主变电所1座,与四、八号线共享;与一、九号线共享张士控制中心。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航空产业园站~桃仙机场站):该项目线路长4.4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建设1座桃仙机场站(其中配套土建工程已与机场T3航站楼同步实施),设置两座区间风井,关于两座风井处各预留2组道岔,与远期规划T4、T5航站楼衔接。相应建设供电、通信、信号、安检、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系统。 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34.021公里,均为地下线。设23座车站,均为地下岛式车站,其中12座为换乘车站,最大站间距2.333km, 最小站间距为0.8km,平均站间距1.489km。建设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与10号线共享,由10号线建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与9、10号线共享,由9、10号线建设)。车辆采用国标B2型车,初期配车35列/210辆。配置相应的机电设备系统。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
标段(包)编号
202321010012270018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专项评估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安全评价机构。 2.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等规定。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工作的所有内容,编制《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等规定。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5-2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合同估算价
92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20 00:30至2023-04-27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1 0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3-05-11 02: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计划服务期限:2023年5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586日历日。投标人须在2023年9月7日前完成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须在试运营一年内接受上级部门对投标人工作内容的后续审查工作。2、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登陆辽宁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4、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完成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且必须完成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42877-802、15524329900
监督部门
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弓凯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739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赵尔聪
电话
024-24082122
邮箱
lncy_d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联系人
张焕
电话
024-22842877
邮箱
lncy_dt@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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