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08152
预算金额19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婷一024-88901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8
公告正文
(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大地测量数据解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大地测量数据解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8152
项目名称: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大地测量数据解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64,000.00
最高限价(元):1,96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
项目工作要求:
(1)采购内容为解算由约240座控制点组成的全省B级GNSS大地控制网;解算由约509座控制点组成的全省C级GNSS大地控制网;解算由约17500公里的水准线路组成二等水准控制网;对比原有成果,编写控制点位移分析报告;计算由80座重力基本(准)网点组成的重力控制网。项目整体采购,不分包。
(2)分析现有项目观测成果,协助收集本项目所需的辽宁省内及周边国家水准测量(国家观测部分)成果,编写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须经专家评审)。
(3)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编写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等相关文档材料。
(4)项目成果须经采购方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二、履约期限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安排人员开展作业工作并向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报备。 
投标人在9月10日前完成B级GNSS大地控制网、C级GNSS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解算以及重力控制网计算等工作内容。 
投标人在10 月15 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处理工作。 
投标人在11 月25 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并汇交。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40%。
(2)完成B级GNSS大地控制网、C级GNSS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解算以及重力控制网计算工作内容,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50%。
(3)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10%。
五、上交成果
(1)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须经专家评审)、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工作报告等文档材料。
(2)全省B级GNSS大地控制网处理报告、成果。全省C级GNSS大地控制网处理报告、成果表。全省高程控制网处理报告、成果表。控制点位移分析报告。全省重力控制网计算处理报告、成果。
六、项目执行标准 
(1)《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B 22021-2008)。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4)《国家重力控制测量规范》(GB/T 20256-2019 )。
(5)《加密重力测量规范》(GB/T17944-2018)。
(6)《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7)《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8)甲方其他技术要求。 
七、数学基础 
平面基准: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 
重力基准:2000 国家重力基准。
时间系统:UTC(协调世界时)。
八、验收方式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由甲方委托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成质量检验,项目成果的首次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检验不合格,再次报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安排人员开展作业工作并向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报备。投标人在9月10日前完成B级GNSS大地控制网、C级GNSS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解算以及重力控制网计算等工作内容。投标人在10 月15 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处理工作。投标人在11 月25 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并汇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大地测量甲级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
联系方式: 0416-263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901317
邮箱地址: 329665491@qq.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2400494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赵翠红、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88253555、024-88901317转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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