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00.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gas-zb-2023-56
预算金额1700.00元
招标联系人李伯通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研0431-818081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CGAS-ZB-2023-5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员工商务西服工装采购,约 250 套(以实际发生为准),每套服装包括:西服外 套 1 件、四季裤 1 条、马甲 1 件、长袖衬衫 2 件、短袖衬衫 2 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 商。
2.2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2.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 年 1 月-至今)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 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 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
七、其他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3-56
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西服工装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最高投标限价:1700 元/人/套
5.采购内容:员工商务西服工装采购,约 250 套(以实际发生为准),每套服装包括:西服 外套 1 件、四季裤 1 条、马甲 1 件、长袖衬衫 2 件、短袖衬衫 2 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
6.服务期限:4 年。
7.供应商入围数量:1 家。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 商。
2.2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2.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 年 1 月-至今)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时,下午 13:0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 务中心 7 栋 12 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421 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话:15044169712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联系人:李研
电话:0431-818081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421 号 联 系 人:李伯通
电 话:150441697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 联 系 人: 李研
电 话: 0431-81808101
电子邮件: jianye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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