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2b51b9b7-5a26-4148-9302-287fcd32d233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内黄县 2017 年市政道路建设及城区部分道路综合管网入地工程PPP 项目已由内黄县人民政府以内政文【2017】8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内黄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内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现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内黄县 2017 年市政道路建设及城区部分道路综合管网入地工程PPP 项目
2.2采购编号:内采购公开(2017)062号
2.3项目实施机构:内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6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合作期为15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
2.7投资概算: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 131738.1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87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137.42 万元,基本预备费 7480.95万元,建设期利息6245.6万元。
2.8项目内容:1)朝阳路(二帝大道-硝河大道)、建设路(东环-西环)、人民路(东环-西环)、硝东一路(硝河大道-东环)、硝河大道(朝阳路-建设路)、枣乡大道(南环-建设路)、文明路(东环-西环)7 条市政道路的道路、绿化、亮化、交通、综合管网等工程;
2)卫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太戊大道以东、东环路以西的主城区内 21 条道路(道路里程共计 74.809 公里)的综合管网入地工程。包括雨水管道 171.979 公里,污水管道 103.729 公里,给水管道 78.608公里,燃气管道 69.036 公里,电力管道 69.288 公里,通信管道45.316公里。
2.9运营范围:主要包含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主辅路、人行道、绿化带的维护等,桥梁工程主要为桥面的养护等。
2.10项目地点:内黄县县城内
2.11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2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均为盈利状态,提供近三年(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当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投资项目;
(2)金融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不低于1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或融资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者意向函(若申请人为金融机构,无需提供此初步合作意向书或者意向函,但须提供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筑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记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接受内黄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内黄县政府其他国有控股企业的申请;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需在资格预审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 家,牵头人须满足第3.4条(2)规定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 条及第3.2条、3.4(1)、3.5条,其他资质要求由联合体各方联合满足;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申请、投标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预审后其各方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预审结果 |
1 |
内蒙古金威路桥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格 |
3 |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4 |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双休日),到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持投标邀请书购买采购文件。
5.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请于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3、采购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开标会议当天投标人签到时需出示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票据(未能出示票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 28日10时00分。
6.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六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黄县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内黄县硝河大道与东大街交叉口北50米路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937218166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12号楼708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2-3762516 1593720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