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400-00628
预算金额17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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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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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文件单位: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编号:QYZBZC2022-060项目编号:JH22-210400-00628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39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采购公告2目录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十一月
采购公告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六章评审办法46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5第四章图纸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项目编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竣工采购需求: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街路名牌的安装施工和维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二标段为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最高限价:1799254.00元;一标段:899627.00元;二标段:899627.00元预算金额:1799254.00元;一标段:899627.00元;二标段:899627.00元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五、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免费方式:线上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时间:2022年1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现场需同时递交一份备份文件(U盘)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称: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1.采购人信息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参加本项目报名及开标的供应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规定执行,否则不能进入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九、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卢柏霖024-53888071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B座3楼抚顺市亿程广场306室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郭思宁024-57739176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总则供应商须知账号:0186200001000000011账户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项目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建设地点:抚顺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1.1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范围: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
3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合格 |
4 | 工期 | 工 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竣工 |
5 | 采购人 | 名 称: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联 系 人: 郭思宁 联系方式: 024-57739176 |
6 | 招标代理公司 | 名 称: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联 系 人: 卢柏霖联系方式: 024-53888071 |
7 | 2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7 | 2.1 |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剩余款项。 |
8 | 3.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9 | 10.1 | 响应有效期从响应截止起(不含当日)90天(日历天)内有效。 |
10 | 11.1 | 1、磋商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转账(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帐号:0186 2000 0100 0000 011磋商保证金以应以支票、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基本帐户转出的形式交纳(到帐为准),提交银行保函的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时前带银行保函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视为无磋商保证金。 |
11 | 12.1 | 现场踏勘: 无 |
12 | 13.2 |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
13 | 15.1 | 响应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
14 | 15.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原文 |
15 | 17.1 | 磋商会议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原文 |
16 | 18.2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3人由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一标段:899627.00元;二标段:899627.00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资格。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果一个单位同时在两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为第一标段中标人。 |
17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详见公告 |
1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 |
19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每标段10000.00元 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将代理服务费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 |
21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卢柏霖 联系电话:024-53888071通讯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亿程广场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1.1.2项目资金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1.1.1采购内容:1.1工程概述: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1、工程说明一、总则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磋商的施工企业(以下称“供应商”)至少满足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的资质与合格条件。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2.1付款方式:满足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方式获得。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注册企业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年限至今的财务报表。(3)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2)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1)有关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单位满意的资格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磋商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3.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磋商单位报价应是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劳务;机械及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其采购、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缺陷修复;管理;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含为实现产品所采用的各种措施)、义务和一切风险。报价单位应将有经验的报价人所能预测的全部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工程报价要求(2)报价(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磋商费用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C2、报价价格采用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C1、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磋商文件约定由报价人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报价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清单中的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C、报价编制要求B、有关支付的条款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不予支付。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仅给出了支付的一般原则,实际的支付项目全部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在计量和支付条款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A、暂定金额在施工前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所需价款须得到发包人、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结算时按认定的项目、价款结算。工程款结算按投标单位中标价一次包死(不包含暂定项目),施工范围包括磋商文件及现场所示的一切内容。报价单位须对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校核,并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量单项目的不准确项。施工范围包括所示的一切内容。分项报价中没有列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报价中的漏项或工程量错误等在施工过程中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查,并对施工方法、施工内容进行充分考虑,结算以所示内容为结算实体,为实现所示内容而发生的设计修改等在竣工时均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
a、清单中已有的适用于新增加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业主认可;(4)当发生新增加项目时,其结算按下列优先序计算(3)新增加项目由承包人在施工后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新增加项目的内容及工程量。所有新增加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2)任何新增加项目的施工须经业主事先认可,成交人不得先施工、后以既成事实追索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1)新增加项目费用是指那些施工图中没有表示的或本磋商文件中规定采购范围以外的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不属新增项目,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分项工程费用中。新增项目内容包括:暂定项目的更改部分、设计变更部分(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内容)。C2.1新增加项目的结算
c、清单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b、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a、已经发包人审核认定的价格执行发包人认定价格;8.3.2.2暂定项目的结算原则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执行现行定额及基础费率。b、清单中有类似于新增加项目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业主与成交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业主认可;
C5、工程量清单中不可预见费及标明的暂定项目或暂定金额,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设计变更、暂定项目及暂定金额须经发包人共同采购认可后确定实际结算价格,按实结算)。C4、各报价人的商务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如各报价人的商务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属无效报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中应列主要材料价格表,若未列或材料价格与市场明显不符,磋商小组应按低于成本的报价处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取且不能低于规定标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C3.1报价人应采用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标准格式,提供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分析表。C3、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d、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结算后出据的定案单为准。审查的原则执行现行定额及基础费率。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5.1本合同的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5条所述的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记录。5、采购文件的组成二、采购文件C6、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均包含主材,未尽事宜按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材料的质量、品牌、规格及验收须经发包人与采购单位共同认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四章图纸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采购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磋商前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详细提出,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磋商前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6、采购文件的解释5.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规定格式、工程量清单等。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响应文件9.1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8、响应文件的语言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9.3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填写,并必须按照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装订,不得颠倒,以便查阅。9.2响应文件和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完整。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及辅助资料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采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1.1磋商保证金的数额10.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核准,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它的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0.1响应有效期从响应截止起(不含当日)90天(日历天)内有效。10、响应有效期
11.5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1.4磋商保证金的返还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是准许磋商的前提条件,采购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的磋商并取消其评审资格。11.3磋商保证金的效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
12.1供应商派代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磋商前答疑会。12、磋商前答疑会(4)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时间送达的;(1)陪标、弄虚作假、违反交易行为的;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2)水文和气候条件;(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12.3.1供应商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包括:12.3勘察现场12.2磋商前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2.3.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对其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本项目可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进行。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7)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资料。(6)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5)进场道路和水、电、通讯、食宿供应条件;(4)取土场、弃土场位置与状况;
14、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四、文件的递交13.2响应文件的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3.1供应商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12.3.3经采购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供应商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明确规定: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让采购单位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Ⅳ)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时间)(Ⅲ)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分别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Ⅱ)(填入招标编号)(Ⅰ)(填入前附表第1项所述工程名称、标段名称)14.2供应商在密封袋上都应具有下列识别标志: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密封时应将密封袋四周分别密封并分别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2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15.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单位及地址。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4.3如果密封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标书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17、磋商会议16.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6.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资格审查18.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8条。18.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18.组建磋商小组17.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7.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19.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9.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9.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1.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响应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0.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1.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1.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2.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磋商2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为0.5小时。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4.响应无效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23.最后报价22.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终止本次磋商2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5.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25.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5.比较与评价
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
28.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8.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保密原则27.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7.2磋商小组将按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7.1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评审方法。
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1.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确定成交供应商
32.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5.廉洁自律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4.采购代理服务费3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3.履约保证金
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人员回避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8.2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承包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害。38.1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中标人进入施工现场以后,要遵守采购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并需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38安全和环境保护3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采购文件。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工程采用国家、省、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如上述规范、标准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按设计图纸、国家、省、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顺序执行。
响应文件所投包号:第 01 包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说明:请供应商使用此页格式作为所编写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所在页码1.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一、资格性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目录格式3供应商名称:
2.3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2.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所在页码2.1响应函……………………………………………………………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1.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共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他材料……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签署日期:年月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且本证明书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须单独持有一份,以供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现场签字之用。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特此证明。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你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签署响应文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代为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磋商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点)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与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你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单位:住所地:。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
特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格式8
致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响应函格式9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6、我方将以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递交。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的响应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磋商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采购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期为:,且质量标准达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采购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的报价做为初始磋商报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的关文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格式1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供应商:(盖章)8、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7、我方磋商报价中已含代理费。
填写说明:注:若本项目未分包,请在包号中填写01单位:元(人民币)报价一览表
包号 | 工程名称 | 响应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01 | ||||
磋商报价(大写) | ||||
最终磋商报价 | 现场填报 |
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3.报价一览表中最终磋商报价需单独打印一份,现场填写。2.磋商报价为采购范围所列全部项目的报价总和。1.磋商时,本表中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工程分项报价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表2:说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1:格式11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备注 |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等级证书 | |||||||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
表3:(4)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工程。(3)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与施工项目等级以上或同等级的等级证书。(2)该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招聘的。说明:(1)必须附有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级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简历表
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需求表表4:单位:人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主要劳动力需求表
工种、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工种、级别 | |||||||
序号 | 机械或材料名称 | 机械型号 | 材料规格 | 数量 | 备注 |
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2:供应商企业情况一览表表1:其它常用表格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投标单位应递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部署,包括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等资料,至少应有(如无样本投标单位自行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2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情况表表3: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六)工期保证措施;(五)质量保证措施;(四)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需求表;(三)主要劳动力需求表;(二)工程总进度或工期网络图;(一)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工期总进度或工期网络图投标单位应提交一份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九)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组织措施,且具有先进、适用、可靠、经济等特点。(八)主要部位施工方法。(七)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工期总进度或工期网络图应说明计划开工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工期。投标单位应提交初步的工期总进度或工期网络图,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单位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格式14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可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5、对于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工程量清单计算方面的算术差错,按投标须知第21条规定修正。4、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要填入单价和合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者,供应商亦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和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3、无论清单格式如何,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书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劳务;机械及机械的场内外运输;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其采购、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缺陷修复、管理、规费、税金、利润、招标代理费、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手续、规费等各项施工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含为实现产品所采用的各种措施)、义务和一切风险。投标单位应将有经验的供应商所能预测的全部风险予以充分考虑。2、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实际,自行选定报价所采用的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明确标明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1、招标范围: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
11、结算10、投标报价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9、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安全、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等内容,施工现场要达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8、中标单位负责将所有废弃物、垃圾等运出场外,外运地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工程量清单中不可预见费及标明的暂定项目或暂定金额,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的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设计变更、暂定项目及暂定金额须经发包人共同采购认可后确定实际结算价格,按实结算)。固定报价的项目及暂定金额已在后附清单表中注明,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详见清单编制说明。暂定项目或暂定金额必须按清单所列金额或比例填报,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由于暂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而发生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税金等须按规定计入投标总价,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即工程总包单位)承担。6、施工现场施工排水、生活用水、施工用水、生活用电、施工用电、通讯等设施由供应商考察现场后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1.2新增加项目的结算(3)有关支付的条款应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技术规范中列出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仅给出了支付的一般原则,实际的支付项目全部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在计量和支付条款不一致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暂定金额在施工前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所需价款须得到发包人认定,结算时按认定的项目、价款结算。(1)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因时间、物价、国家政策等的变化而变化。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系估算的临时的,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付款以发包人审核认定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乘以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得出结算费用支付给承包人。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支付。清单内项目结算11.1清单内项目结算
(4)当发生设计变更、签证项目时,其结算按下列优先序计算(3)新增加项目由承包人在施工后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新增加项目的内容及工程量。所有新增加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设计变更项目在合同价款中核增或核减。(2)任何新增加项目的施工须经发包人事先认可,承包人不得先施工、后以既成事实追索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b、设计变更部分(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内容)。a、暂定项目(1)新增加项目费用是指那些随磋商文件发出的施工图中没有表示的或磋商文件中规定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除上述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项的项目不属新增项目,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分项工程费用中。新增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
b、清单中已有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a、已经发包人审核认定的价格执行发包人认定价格;(5)暂定项目、不可预见费的结算原则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执行现行定额及基础费率取费。b、清单中有类似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a、清单中已有的适用于设计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2)保修参照执行2000年6月26日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详细内容由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具体约定。(1)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剩余款项。12、工程款支付及保修(6)如在工程结算时发现的、在签订合同前未能发现的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保持总投标报价(调整过的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包括清单单价及单价的组成比例)进行调整。c、清单中没有适合和类似价格项目的结算则执行现行定额及基础费率。c、清单中有类似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新增项目的价格,工程量的确定须经发包人认可;
(2)承包人在现场应给本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无偿提供用于日常办公的办公室及办公桌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7、(1)承包人未能按期交付工程(经发包人同意工程竣工日期延迟除外)则按逾期竣工处理,竣工日期每延迟一天,扣工程款壹万元;发包人保留对中标单位按工期控制点推迟一周提出警告,推迟二周给予处罚,推迟三周给予清退的权利;16、承包人应遵循建设单位与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签署的《项目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服从项目管理单位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公司在本项目上行使的权利与本合同业主行使的权利一致。15、承包人提供的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经过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后,必须常驻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与审核及注册的证件合一,并承担与证书相对应的管理工作,禁止挂证,如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更换,承包人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随时抽查发现承包人指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无故不在现场时,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进行扣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抽查时无故不在现场且没有书面请假的扣工程款1000元/人次,安全员、质检员抽查时无故不在现场且没有书面请假的扣工程款500元/人次,在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14、检测单位的选择及所有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测要按辽宁省建设厅文件辽建发[2007]79号执行,中标单位禁止与检测单位有隶属关系。检测试验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后配件见证取样试验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检测机构和需建设单位承担的检测试验费需经建设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确认。13、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均包含主材,未尽事宜按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材料的质量、品牌、规格及验收须经发包人共同认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程量清单评审说明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工程一标段:19、工程量清单(另附)18、本合同补充条款与其它条款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或者限定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拆除承包方的施工设备、器具和临时工程,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暂定价(不含税金及安全施工措施费)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委托,材料价格按目前市场价格计入。二、工程量计价编制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项目位于抚顺市。一.工程概况受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委托,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工程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评审,编制情况如下:
工程量清单评审说明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工程二标段:2.路牌主材价1700元/套1.路面恢复(暂定成活价)150元/m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人工费+机械费 | ||||||||||||||||||||||||||||||||||||||||
整个项目 | ||||||||||||||||||||||||||||||||||||||||||||||||
1 | 040101003004 | 人工挖基坑土方 三类土深度在2m以内 | 100m3 | 5.652 | ||||||||||||||||||||||||||||||||||||||||||||
2 | 040104006002 | 装载机装运土方 装载机1m3 | 1000m3 | 0.045216 | ||||||||||||||||||||||||||||||||||||||||||||
3 | 040104006009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5km | 1000m3 | 0.045216 | ||||||||||||||||||||||||||||||||||||||||||||
4 | 040303001001 | 现浇混凝土构件 垫层 碎石 | 10m3 | 1.0048 | ||||||||||||||||||||||||||||||||||||||||||||
5 | 040303002002 | 现浇混凝土构件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 c25 | 10m3 | 3.0144 | ||||||||||||||||||||||||||||||||||||||||||||
6 | 041102003001 | 现浇混凝土构件 混凝土基础模板 | 10m2 | 40.192 | ||||||||||||||||||||||||||||||||||||||||||||
7 | 040103001003 | 人工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00m3 | 5.19984 | ||||||||||||||||||||||||||||||||||||||||||||
8 | 03B001 | 路面恢复(暂定成活价) | m2 | 615.44 | ||||||||||||||||||||||||||||||||||||||||||||
9 | 040901009007 | 铁件制安 预埋铁件 | t | 1.3816 | ||||||||||||||||||||||||||||||||||||||||||||
10 | 040802008003 | 基础工程 预埋安装地脚螺栓(M18) | t | 1.5386 | ||||||||||||||||||||||||||||||||||||||||||||
11 | 040901001004 | 现浇构件圆钢筋 圆钢 直径8mm | t | 0.2512 | ||||||||||||||||||||||||||||||||||||||||||||
12 | 040205003001 | 交通标志杆安装 单柱杆 | 根 | 314 | ||||||||||||||||||||||||||||||||||||||||||||
13 | 040205004001 | 标志牌安装 1.25*0.36m | 块 | 314 | ||||||||||||||||||||||||||||||||||||||||||||
14 | 03B002 | 路牌主材价 | 1.牌规格型号:1250*360*1.5mm2.杆规格型号:φ89*3.5mm 长度l=2300mm | 个 | 314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表—08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1 | 041109001001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不含第2册) | ||||||||||||||||||||||||||||||||||||||||||||||
2 | 041109001002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第2册 | ||||||||||||||||||||||||||||||||||||||||||||||
3 | 041109004001 | 雨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4 | 041109004002 | 雨季施工费 第2册 |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5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
6 | 041109003001 | 二次搬运费 | ||||||||||||||||||||||||||||||||||||||||||||||
7 | 041109004003 | 冬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8 | 041109004004 | 冬季施工费 第2册 | ||||||||||||||||||||||||||||||||||||||||||||||
9 | 041109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10 | 041109005001 |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人员): | |||||||||||||||||||||||||||||||||||||||||||||||
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 计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人员): | |||||||||||||||||||||||||||||||||||||||||||||||
表-13 |
三、暂定价(不含税金及安全施工措施费)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委托,材料价格按目前市场价格计入。二、工程量计价编制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项目位于抚顺市。一.工程概况受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委托,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工程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评审,编制情况如下:
第五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如有)图纸2.路牌主材价1700元/套1.路面恢复(暂定成活价)150元/m2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人工费+机械费 | |||||||||||||||||||||||||||||||||||||
整个项目 | |||||||||||||||||||||||||||||||||||||||||||||
1 | 040101003004 | 人工挖基坑土方 三类土深度在2m以内 | 100m3 | 5.652 | |||||||||||||||||||||||||||||||||||||||||
2 | 040104006002 | 装载机装运土方 装载机1m3 | 1000m3 | 0.045216 | |||||||||||||||||||||||||||||||||||||||||
3 | 040104006009 | 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5km | 1000m3 | 0.045216 | |||||||||||||||||||||||||||||||||||||||||
4 | 040303001001 | 现浇混凝土构件 垫层 碎石 | 10m3 | 1.0048 | |||||||||||||||||||||||||||||||||||||||||
5 | 040303002002 | 现浇混凝土构件 混凝土基础 混凝土 c25 | 10m3 | 3.0144 | |||||||||||||||||||||||||||||||||||||||||
6 | 041102003001 | 现浇混凝土构件 混凝土基础模板 | 10m2 | 40.192 | |||||||||||||||||||||||||||||||||||||||||
7 | 040103001003 | 人工回填土 机械夯实 | 100m3 | 5.19984 | |||||||||||||||||||||||||||||||||||||||||
8 | 03B001 | 路面恢复(暂定成活价) | m2 | 615.44 | |||||||||||||||||||||||||||||||||||||||||
9 | 040901009007 | 铁件制安 预埋铁件 | t | 1.3816 | |||||||||||||||||||||||||||||||||||||||||
10 | 040802008003 | 基础工程 预埋安装地脚螺栓(M18) | t | 1.5386 | |||||||||||||||||||||||||||||||||||||||||
11 | 040901001004 | 现浇构件圆钢筋 圆钢 直径8mm | t | 0.2512 | |||||||||||||||||||||||||||||||||||||||||
12 | 040205003001 | 交通标志杆安装 单柱杆 | 根 | 314 | |||||||||||||||||||||||||||||||||||||||||
13 | 040205004001 | 标志牌安装 1.25*0.36m | 块 | 314 | |||||||||||||||||||||||||||||||||||||||||
14 | 03B002 | 路牌主材价 | 1.牌规格型号:1250*360*1.5mm2.杆规格型号:φ89*3.5mm 长度l=2300mm | 个 | 314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表—08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1 | 041109001001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不含第2册) | |||||||||||||||||||||||||||||||||||||||||||
2 | 041109001002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第2册 | |||||||||||||||||||||||||||||||||||||||||||
3 | 041109004001 | 雨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4 | 041109004002 | 雨季施工费 第2册 |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5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
6 | 041109003001 | 二次搬运费 | |||||||||||||||||||||||||||||||||||||||||||
7 | 041109004003 | 冬季施工费(不含第2册) | |||||||||||||||||||||||||||||||||||||||||||
8 | 041109004004 | 冬季施工费 第2册 | |||||||||||||||||||||||||||||||||||||||||||
9 | 041109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10 | 041109005001 |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人员): | ||||||||||||||||||||||||||||||||||||||||||||
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 计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市政工程 | 标段: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设工程二标段:新抚区和望花区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人员): | ||||||||||||||||||||||||||||||||||||||||||||
表-13 |
无服务要求无1、技术要求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一、评审方法第六章评审办法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无3、合同草案条款
1、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5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6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9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10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
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4、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磋商2、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报价一览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10 |
4 | 首次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3 |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5.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
6.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4条。6、响应无效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工程最后报价的3%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响应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7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资格审查表附件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5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6 | 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9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0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建造师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4.2条所述情形 | |||
4 |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结论 |
基本评分标准(一、二标段)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经济标评分标准(20分) | 响应报价评分 | 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4、参评价格为最终报价。 | 20 |
2 | 技术部分(62分) | 主要劳动力需要表 | 劳动力各工种安排计划详细的得2分;劳动力各工种配置合理的得2分;数量充足、保证措施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2 | 技术部分(62分) | 主要部分施工方法 |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重点分析透彻、全面的得2分,主要部分施工方法采取技术保证措施的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主要设备需求表 | 施工机械设备齐全,且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得1分,物力保障措施细致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2 | 技术部分(62分) | 主要材料需求表 | 材料(周转和非周转材料)种类齐全,投入满足施工要求的得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完全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得1分,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概况详细、措施先进、具体的得1分,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现行规范要求、针对性强,并有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3 |
2 | 技术部分(62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组织体系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的得1分;制度健全,目标明确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具体的提供方案的得1分;重点突出,难点论述全面,解决方案完善,具有可行性,结合工程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文明施工技术保证措施方案内容全面周到的、完整的得1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全面细致,并且保障措施得力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2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 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特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先进可行的得2分。工期计划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科学合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保证措施可行性强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及特点制定完善可行的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设置围档,警示标志,材料堆放,场容场貌,临时设施摆放等方面)的要求清晰合理的得2分,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先进可行行强的、全面细致得、针对性强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环境保证措施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制定的环境保护体系中管理机构健全、措施先进可行性强、可靠性高的得2分,结合本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区域等因素,环境保证措施制定的具体的施行方案准确的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交通组织措施 | 施工期间可以保持现有道路交通通畅的得2分,交通组织措施方案确保具有合理性的、可以完善解决施工中的交通组织问题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成本控制措施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具体的成本控制方案(包括不限制于对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的得2分,成本控制措施全面细致的、流程合理的。有效及时的得 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施工总体部署(重点、难点)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施工内容,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论述突出全面的,分析全面细致并合理有效的得2分,针对重点、难点提出解决方案具有明确性的、具体性的、可行的, 结合工程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得 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4分,应急处理有针对性,方案不完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2 | 技术部分(62分) | 外部协调能力 | 外部协调措施完善,有关措施针对性强得3分,协调措施完善,针对性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3 |
2 | 技术部分(62分) | 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 结合本项目路特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在本项目应用过程中具体列明的可行性强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3 |
2 | 技术部分(62分) | 投标人承诺及保修主要内容 | 有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工程保修措施方案及承诺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3 | 商务部分(18分) | 信用等级报告 | 供应商的信用等级报告: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 3 |
3 | 商务部分(18分) | 投标人工程施工经验 | 投标人每有一项类似工程(市政)业绩加2分,最多不超6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6 |
3 | 商务部分(18分) | 体系认证 | 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 3 |
3 | 商务部分(18分) | 工期 | 符合要求或承诺提前完工得3分 | 3 |
3 | 商务部分(18分) | 质量标准 | 符合要求并承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得3分 | 3 |
合计 | 100 |
磋商文件的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最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的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
设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l.抚顺城波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抚顺城波市
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503.963175万元,资产总额
为306924757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二万元,资产总额为二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抚顺城波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的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
设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l.抚顺城波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抚顺城波市
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503.963175万元,资产总额
为306924757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二万元,资产总额为二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抚顺城波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1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的抚顺市城区街路名牌建
设工程一标段:东洲区和顺城区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抚顺城波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抚顺城波市
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503.963175万元,资产总额
为3069.24757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抚顺城片页政公用汇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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