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hdgc02035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风侨010-633118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8 截止时间:
采购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核电厂一期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356
2.2 招标项目名称
XX核电厂一期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拟采用反渗透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制取淡水。根据《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50619-2010)的要求,需要对海水取水口附近的海水水质进行监测,为海水淡化系统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 招标范围
(1)对海水取水口进行为期一年的海水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共4次)。监测项目和海水水质全分析报告格式详见技术任务书附表1。
(2)取水口的海水盐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油含量等指标的监测需在每月的最高、最低及潮间潮位时进行(共36次)。
(3)取水口水温的监测需要每月进行(共12次)。
(4)在海水水质监测工作中做好质量控制,并进行质量控制情况说明。
(5)对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海水水质达标或超标分析、阴、阳离子平衡分析、海水水质稳定性和变化趋势分析并形成报告。
2.5 项目地点
详见技术任务书
2.6服务期限
(1)合同正式生效后1周内,提交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
(2)合同正式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中间成果报告,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中期成果报告。
(3)合同正式生效后12个月内,提交海水水质监测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本专题监测项目相应的水质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具体要求如下:海水CMA认证检测项目:具有海水CMA资质要求的要素为33项:水温、盐度、透明度、色度(水色)、NH4+、Ca2+、Mg2+、铜、锌、铅、铬、镍、锰、氯化物(氯离子)、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硫酸盐、总碱度、pH、氨氮、COD、BOD、浊度、总磷、油类、溶解氧、悬浮物、全硅、非活性硅、TOC、细菌总数、溶解固形物。海水CMA认证的检定范围需覆盖70%以上的上述水质检测项目。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并提供CMA认证检测项目列表及百分比。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2017年12月-2022年12月),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XX核电厂一期工程海水水质全分析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2月28日18时00分—2023年03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已缴纳的投标人可不再缴纳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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