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ZC2021-G3-000455-YZLZ
二、项目名称: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196000(元) | 北京国联政信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9号楼1至4层101内3层301-30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 | 提供至少50名驻场服务人员,为崇左中院及七家基层院,共计八家法院提供: (1)司法文书送达、文书制作、庭审排期管理服务。 (2)提供12368热线管理、立案和信访信息录入服务。 (3)提供集电话送达、电子送达、EMS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为一体的多元化“一站式文书送达平台”系统服务,打造崇左法院文书送达特色应用。要能实现与最高法和广西高院审判执行业务系统、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平台、内外网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秀苇,江庆和,林勋(采购人代表),黎人翔,李春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费方式计算(参照桂价费【2011】55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执行((若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25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崇左市石景林东路4号
项目联系人:陆花
项目联系方式:0771-784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方式:0771-7833699
附件信息:
-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1.4M
-
定稿招标文件-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doc
41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