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男生宿舍维修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4.9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元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冉敬15310164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男生宿舍维修工程(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9,700.42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700.42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施工范围包括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9,700.42 1(件)
¥49,700.4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定资格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8-2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24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采文件需求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1.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入场时间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工程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采报价范围:
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
  3.1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总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能超过附件中项目招标清单上所列价格,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疫情防控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报价依据:各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周边环境、现场勘查、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并按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编制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竞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疫情防控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含高温补贴),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3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或少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的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除外),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需求。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3.4 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未响应商务部分要求。
4.安全文明施工费:
4.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
4.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4.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5.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6.人工费由供应商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最新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
7.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7.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
7.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按总价自行报价,一旦成交,不作调整(政府另有规定除外);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清单列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单价进行报价,同时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8.税金:按规定费率进行计算,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要求执行。
9.规费:由供应商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10.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700.4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564.69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和子项目价以及各项单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否则均由评审小组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经审计的工程款总额;
5.验收合格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28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冉敬
联系电话:
1531016412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十五中学校
联系人:
郑元学
联系电话:
655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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