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类型 | 工程 |
招标组织形式 | 依法招标 | 项目属地 |
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编号【2017】0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先导恒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新城片区长望路与潇湘中路交汇处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位于C9地块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34138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5876平方米,两栋公寓楼,项目二层地下室,土方量约12.7万方,基坑开挖深度约12米;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101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 招标范围: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或基坑支护工程或基坑支护工程(含土石方)施工入围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证书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施工合同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自行寻找由长沙市湘江以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且有效的卸土场地,卸土场地的容量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并提供卸土场地的相应批准证件及由卸土场地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接收函。一家卸土场地只能为一家投标单位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接收函,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取得一家卸土场地的接收函,如发现有卸土场地为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接收函的,或者发现一家投标单位同时取得两家及以上卸土场地的接收函的,则该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均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4.2报名时间:从2018年 9 月 25日至2018年 9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278879266。
4.3投标人报名后,其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等资格证明材料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变更,否则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基本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4.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15)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19)卸土场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没报名或报名未被接受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基本资格审查程序。
4.5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
5.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5.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5.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 9月 30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5.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
6)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1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19)卸土场相关证明资料。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账号:800081861209013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6.5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6.6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7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8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滨江新城C9地块项目一期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9基本资格审查前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时仍然有效;
6.10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保留在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中,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且其投标保证金确已退回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向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入围的投标单位到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2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400,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10月 23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 [2013]282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11.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