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车辆运输及设备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分散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总院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车辆运输及设备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YGK202003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车辆运输及设备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万元
采购需求:车辆运输及设备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车辆运输服务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文件
3.2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商自有车辆及设备不得少于下表中所能提供服务的车辆、设备要求(需提供自有证明文件):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小型皮卡车 | ≥0.5T | ≥20 | 车辆、设备状况完好,各种手续齐全,投标时需提供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年检合格证明,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4T以上需提供),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4T以上需提供),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许可证明等文件。 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
四驱越野车 | 排气量≥2.0 | ≥10 | |
吊车 | 25T及以上 | ≥3 | |
挖掘机 | 0.6立方米以上 | ≥3 | |
铲车 | ≥30 | ≥3 | |
集材拖拉机 | 50及以上 | ≥5 | |
载货汽车 | 13M挂车 | ≥5 | |
载货汽车 | 17M挂车 | ≥5 |
3.3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交付或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结算方式:单次单笔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付款方式:中标商单次服务结束,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付清。
5、服务范围:黑龙江省全境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兴安盟。
6、服务方式:与车辆、设备使用单位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并签定分项合同,以分项合同内容要求提供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7、服务对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总院及下属独立法人企业(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齐齐哈尔地质测绘院、黑龙江省建兴勘察工程公司、齐齐哈尔龙山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车辆运输、设备租赁投标商需保证所提供车辆、设备状况完好,证件齐全。
9、中标服务商数量:1 家(中标商需根据采购方具体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总院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208号
联系方式:0452-273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安居小区50#楼12号
联系方式:0452-2734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2-273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