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dd2023-zb0317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小燕0877-20269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玉溪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DD2023-ZB0317
2、项目名称:玉溪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监理服务
3、预算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云南省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651号)要求,开展玉溪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共70个监测预警点。主要是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实时监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集动态变化数据,采用地质灾害监测及数据网络传输技术,利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进行管理及控制,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分析,实现监测数据超过预警阈值时能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进行预报预警。同时做好各类监测预警仪器设备的防护维护工作,对监测预警软硬件设备管理、维护、使用人员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行培训,强化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的联动工作,逐步提高监测预警区域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管理及预警技术水平。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视巡查情况整理、异常情况研判、监测报告编制提交等地质灾害专业技术支撑工作,从而更大限度的保障隐患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的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招标范围: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云南省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651号)要求,对玉溪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及维护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5.3主要工作内容:
对玉溪市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及维护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确保对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有效控制。实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准备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承诺)
1.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者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 元,售后不退
3.3现场或邮箱确认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
(3)近三年(2020年-2022)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一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形提供财务报表;
(4)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新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需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7)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是邮箱报名扫描件传至1159029314@qq.com时,请备注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 :现场开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3-31 09:00(北京时间)
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64号
联系方式:0877-6987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联系方式: 0877-2026917,2026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小燕、杨芸
电 话: 0877-2026917,2026817
日  期: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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