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节水载体创建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节水载体创建服务采购项目一包(三次)
项目编号:YQCG2020016重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30日
采购日期:2020年05月19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维诚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55号安徽广电文创产业园801;
成交金额:442000元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军铭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合巢路卫岗村1幢205
成交金额:290000元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根生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2层办公区域
成交金额:4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长舸、夏荣、郭家朋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地址:汇金广场A座16楼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177557782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南楼7楼719室
项目负责人:钱工
联系电话:15856258707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收费金额:6630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华夏世贸南楼7楼719室 ,联系电话:1585625870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