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南雅中学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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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112004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南雅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11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01 —— 2024-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南雅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为学校提供校区内保洁、绿化维护、木工维修、水电维修、学生宿舍管理、电教维修管理、司机服务等服务。 (二)人员配置 物业经理1人,环境卫生保洁员17人,绿化养护人员3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19人,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人员7人,司机1人,体育馆管理员2人,售电抄表员1人,书吧及放心吧管理员1人,共计52人。 (三)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订合同为第2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4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4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4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84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3028880130008111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管理人员职责 1.1 物业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培训和工作安排,参与学校部门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情况,配合学校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宜。 1.2 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工作安排,配合完成物业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2.环境卫生保洁职责 2.1 实行零干扰清洁卫生服务。 2.2 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把提高学生的清洁卫生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卫生习惯与环境卫生管理相结合,使学生也自觉地参与到环卫工作中。 2.3 遇到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劝阻,决不因人而异,对于极少数屡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让其清理干净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开其不文明行为。 2.4 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先外至内。 清洁标准:建筑物每期进行一次扬尘、蛛网清扫,外墙1.5米髙度保持无污迹,涂划、乱粘贴物;公共场所无明显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内纸屑不超过两片,没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沟无明显泥沙、污垢;垃圾箱清运及时,清运率100%,周围无污垢、无纸屑,无积水,离垃圾箱两米无臭味;玻璃门窗、镜面和灯具标准是: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门窗无灰尘,清洁后的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楼梯的标准:保持楼梯清洁,目视楼梯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卫生间标准:地面无烟头、污渍、积水、纸屑、果皮;天花、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宿舍楼层通道、地面标准:目视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2.5 满足文明创建的保洁要求。 2.6 及时执行学校临时布置的保洁任务。 3.绿化养护服务职责 3.1 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草防治、修补、杂草清理等工作。达到植被生长正常,枝叶茂盛,无病 虫害,无枯枝残叶,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的养护标准。 3.2 及时完成总务部门交办的临时任务。 4.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职责 4.1泥木工维修管理服务职责 4.1.1 做好校区建筑以及路面的日常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零星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较大维修不超过三天。无论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 4.1.2 及时做好门窗锁窗帘等小型维修,及时完成学校后勤部门交代的临时任务。 4.2 水电维修、高压配电房及热水机房管理服务职责 4.2.1 及时做好校区教学、生活及办公用水、用电维护与维修(不包括各项目常办公设备维护)。做到一般问题及时修,较大问题限时修,抢修时限不超过2小时。无论节假日还是在恶劣气候环境下,确保学校水电每天每时处于完好状态。 4.2.2 24小时高压配电房值班及时处理相关故障,保证学校正常供电。 4.2.3 热水机房必须保证学生公寓的正常热水供应,不分节假日。 5.学生宿舍管理服务职责 5.1 做好宿舍区综合管理与协调:各寝室标识,宣传栏、评比栏管理等,确保宿舍区良好秩序。 5.2 做好宿舍区公共区域保洁工作,负责寝室每日常规检查评比与公示。 5.3 负责学生出入寝室的登记管理和情况通报,维护寝室良好秩序。负责违纪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与报告,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宿舍区,禁止男、女生串寝。 5.4 做到学生入寝不离岗,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细心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并及时通报学生发展处。晚上有患病的学生,须及时拨打电话做到及时就医并通报班主任。 5.5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工作。定期对寝室、公寓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不健康的书籍等违禁物品带入公寓楼,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予以上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5.6 做好宿舍防疾病、除四害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杜绝传染病发生。 5.7 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公寓大门,值班时间严守岗位,不能离岗缺岗、串岗,详细填写好值班记录,严禁外来人员及走读生等进寝,保证公寓安全。 5.8 按时记录每位寄宿生的情况,搞好寄宿生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做好学生在寝时段的巡查,不得擅离职守,并将特殊情况如实反馈到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发展处,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寄宿生安心学习和生活。 6.司机服务职责 6.1 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6.2 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6.3 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4 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 6.5 爱护车辆,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6.6 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油费、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体育馆管理职责 7.1根据场馆开放时间及时开关体育馆各场所门窗水电。 7.2保管好体育馆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教学。 7.3管理好体育器材,为体育教学、体育训练服务,保证体育活动正常进行。 7.4定期检查,草拟体育馆内器材添置计划,易损物品及时报告添置。 7.5体育设施、器材分类、编号、登记、保管工作。 7.6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体育课所需器材准备工作,做好器材出借、回收、清点工作并记录。 8、售电表抄表服务职责 8.1负责学校职工宿舍、学生公寓、配电间等水电抄表。 8.2 根据学校需求,做好其他管理工作。 9、书吧及放心吧管理职责 9.1所有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做好书吧设施管理。 9.2负责图书的整理、记录工作,做到每天课间不定时监督,上午放学小整理,次日课前大整理。 9.3认真督促读者遵守借还和阅览规则,并自觉遵守馆内相关制度。 9.4负责书吧定时开放管理及卫生工作。 10.其他 配合做好学校各级检査的校园环境准备、各项活动筹备与执行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1.2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6.1.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6.1.4 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6.1.5 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1.6 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6.1.7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2.2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6.2.3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2.4 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 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6 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6.2.7 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6.2.8 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6.2.9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0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5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1.2 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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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分项价格表 (南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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