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龙潭寺停车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龙潭寺停车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
2.2.1 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龙潭寺停车场的食堂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
2.2.2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低值易耗品及耗材明细表”中所述内容。
2.2.3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第六章《技术要求》中所述内容。
2.3项目期限:
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龙潭寺停车场食堂:12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3个单一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服务业绩。食堂服务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包括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业绩或其中之一均可。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或结算书等能证明业绩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至少有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定。(如合同未列明具体合同金额的,则以合同中的单月金额乘以服务期限计算,或以合同结算金额为准,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书、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1.3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有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食堂服务业绩包括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项目业绩或其中之一均可。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能反映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等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至少有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定。(如合同未列明具体合同金额的,则以合同中的单月金额乘以服务期限计算,或以合同结算金额为准,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书、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入职不足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技术:李女士 电话:028-68448915
商务:周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龙潭寺停车场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第二次),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
2.2.1 成都地铁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龙潭寺停车场的食堂烹饪、售卖、经营管理、清洁、餐厨垃圾清运、油烟清洗、灭四害、低值易耗品及耗材等服务。
2.2.2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低值易耗品及耗材明细表”中所述内容。
2.2.3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第六章《技术要求》中所述内容。
2.3项目期限:
红花堰车辆段、大丰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红星路停车场、回龙停车场、龙灯山停车场食堂:12个月,暂定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龙潭寺停车场食堂:12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3个单一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服务业绩。食堂服务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包括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业绩或其中之一均可。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能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或结算书等能证明业绩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至少有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定。(如合同未列明具体合同金额的,则以合同中的单月金额乘以服务期限计算,或以合同结算金额为准,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书、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1.3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有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个单一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食堂服务业绩包括食堂外包服务、食堂服务、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食堂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项目业绩或其中之一均可。
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或由委托单位出具的能反映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等相应内容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应至少有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定。(如合同未列明具体合同金额的,则以合同中的单月金额乘以服务期限计算,或以合同结算金额为准,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书、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入职不足6个月的,还须提供入职证明)。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7 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元华车辆段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技术:李女士 电话:028-68448915
商务:周女士 电话:028-6844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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