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1619001001
预算金额389.0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工0518-858512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1619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
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
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
子交易平台一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获取招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http://gaoxin.etrading.cn/gaox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aoxin.etrading.cn/)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高审批备<2023>1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财政,已落实,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绿化新
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工业园为民路。
2.1.2建设规模:为民路(三家村路一梧桐路)道路侧分带、人行道、道路东侧15米宽绿化,
绿化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3890926.67 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绿化种植土回填、苗木种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如果职称
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
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
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
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
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
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项目施工。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
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
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
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
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
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
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
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
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2月-2023
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
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
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
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17:30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
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一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
目电子交易平台;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
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4售价: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地址:http://gaoxin.etrading.cn/gaoxin/。
5.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
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gaoxin.etrading.cn/)一【投标人登录】一【高新区专区】
一【我的项目】一【项目工作台】一【开标解密】跳转进入开标大厅或从开标大厅自行登
录,大厅地址为
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详见网站首页-【交易服务】一【办事服务】栏目中的《交易平台不见面大厅操作
手(投标人)》。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
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
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
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入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
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
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
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
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
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
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
何情形而改变。
7.3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分方法如下:
本项目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
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现场抽取
其中一种办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
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
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
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
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
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5%。Q1、K1值在开标
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
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①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
形而改变;
②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
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③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
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
直至抽取成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18楼
邮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系人:屠工 联系人:蒋工
电话:19901526066 电 话:0518-8585121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0.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投标人进入“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理、
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
项目招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参加招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
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
台一下载中心。系统操作咨询: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11、不见面交易,投标人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
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高新区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不见
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
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高新区限额平台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
投标人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如
需投标人签到的),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开标系统如需投
标人签到,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
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
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注投标人在签到时,
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
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
见下载中心。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
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
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
投标人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
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
间或调整开评审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不
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
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
必须为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
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
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屠工
电 话:199015260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18楼
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0518-8585121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券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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