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4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371
预算金额440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云15305530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37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120230740号)
项目名称: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40万元
最高限价:440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我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亟需在现有环境管控水平的基础上,运用智慧高效的监控和分析手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强力技术支撑需提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用电量监测设备、平台及运维服务,秸秆焚烧视频监控设备、平台及运维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及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45个日历天,项目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即进入运维期,运维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4.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鸠江区政府内
联系方式:0553-589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05530139
项目概况
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037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20120230740号)
项目名称:鸠江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440万元
最高限价:440万元
采购需求:为保障我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亟需在现有环境管控水平的基础上,运用智慧高效的监控和分析手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强力技术支撑需提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用电量监测设备、平台及运维服务,秸秆焚烧视频监控设备、平台及运维服务,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及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45个日历天,项目验收合格投入正式运行即进入运维期,运维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至2023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4.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鸠江区政府内
联系方式:0553-589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话:153055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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