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澄清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欧浩华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舒瑜0771-20235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红线外土方修坡工程(E4501002816022677001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15

三、更改事项、内容:

序号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15【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15%【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合同外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在确保不超出工程对应批复概预算(合同价)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2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土方工程。联合体任一成员的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3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一)企业基本情况”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项目,每个得 4 分,此项满分 8 分。

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或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场地土方工程,每个得 4 分,此项满分 8 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岸路8

联系人:欧浩华;联系电话:0771- 23055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舒瑜、朱春华

联系电话:0771-2023579

    期: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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