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0573-828380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战略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致力于南湖区戏剧文化繁荣和戏剧艺术人才培养,主要工作包括:1.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南湖戏剧研究院的日常运行;2.制定并完成南湖戏剧研究院的年度规划,形成业务成果;3.不定期举办戏剧影视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从机构权威性考虑: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成立于1985年,为文化和旅游部业务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是剧作家、评论家、教育家、出版人、表导演艺术家以及广大戏剧工作者进行剧本交流、学术研究、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和咨询的全国性、专业性学术团体。三十多年来,该学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艺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秉承“还戏于民、惠及大众”的办会宗旨,曾主办了九届“中国戏剧文学奖”( “全国戏剧文化奖”)、十届全国戏剧文学研讨会,对于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南湖戏剧艺术研究院,无疑是最权威的指导单位。
二、从人才专业性考虑: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拥有国内外三千余名个人会员和一百多个团体理事单位,与国家和省市级艺术院团、高校戏剧影视文学系、艺术研究院所、传媒机构、基层文化单位有着广泛而长期的业务合作。而嘉兴南湖作为中国红色记忆的一个伟大符号,有着许许多多可挖掘的故事可以通过戏剧艺术来传递,老戏新唱,需要吸引一批、培育一批专精人才。中国戏剧文学学会秉持大戏剧文学理念,注重戏剧人才培养,曾连续举办全国文化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全国喜剧编剧研修班(三期)、全国戏剧导演研修班(五期)、全国艺术院校戏剧表演教师研修班(四期)、全国戏剧影视编剧研修班(五期)等;连续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全国音乐剧编剧人才培养项目”、2017年度“全国青年动漫编剧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度“西南地区基层青年戏剧创作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度“全国音乐剧编剧人才培养项目”的资助,能为南湖区新时代戏剧艺术发展提供最优、最专、最新的人才指导。
三、从合作发展性考虑: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南湖戏剧艺术研究院将在中国戏剧文学学会指导下,深度开展戏剧影视艺术等相关课题研发,研发以嘉兴、南湖为主题的红色戏剧文学创作系列,深度挖掘南湖区红色文化基因,创作一批新时期红色戏剧文学剧本集、逐步建立建设 “中戏文南湖红色文化艺术研学基地”“中戏文旅游演艺创作专业委员会嘉兴基地”“中戏文湘家荡戏剧文化研发基地”“中戏文嘉兴戏剧文化创作基地”“中戏文音乐剧创作研发基地”“中戏文旅游演艺项目研发基地”等研发基地,通过研发基地的建设和日常业务活动的开展,服务讲好嘉兴故事、南湖故事、湘家荡故事等有特色的中国故事,为嘉兴、为南湖带来文化与经济融合的文脉律动。
综合以上因素,戏剧文化作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以嘉兴、南湖为主题的红色戏剧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的相关规定,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戏剧文学学会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2号楼7028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3-82838065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南湖区财政局监督局  
   联 系 人:乔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3-82838543 
   地    址: 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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